本已風雨飄搖的網貸行業再添變數。近期,民間借貸、網貸擔保、網貸股權投資糾紛頻頻爆出,牽涉其中的“蘿蔔章”一時成了輿論關注的焦點。
7月27日,步森股份(002569.SZ)發佈公告稱,因一起民間借貸紛爭,徐茂棟、步森股份等9被告方被自然人朱丹丹告上法庭。但經自查,步森股份與上述原告之間不存在任何借款關係,可能是犯罪嫌疑人偽造公司公章、冒用公司名義實施借款導致。而此前步森股份已陷入與信融財富平臺的“蘿蔔章”擔保糾紛之中。
網貸為何頻現“蘿蔔章”?上市公司甩鍋“蘿蔔章”,是自我保護還是撇清責任?如果蘿蔔章事件坐實,上市公司是否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蘿蔔章”頻現網貸行業
步森股份此次借貸糾紛起源於2017年的一份借款合同。彼時借出人朱丹丹與9被告共同簽署《最高額借款合同》,約定在2017年8月25日至2018年8月25日期間,被告共同向原告申請在最高借款額度範圍7000萬元內借款。
彼時步森股份實際控制人為徐茂棟。時代財經從天眼查瞭解到,2018年5月15日,步森股份法定代表人由陳建飛變更為趙春霞,同一時間董事徐茂棟從高管人員名單中移除。
步森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未收到任何借款,案件涉及的款項均未進入公司賬戶,上述案件的發生,可能是犯罪嫌疑人偽造公司公章、冒用公司名義實施借款導致。基於上述情況,公司已向諸暨市公安局楓橋派出所報案,已收到公安機關的受案回執。
事實上,步森股份“真假公章”事件並非孤例。2018年7月初,網貸平臺信融財富與步森股份之間涉及4000萬的借款擔保事件曾引起業內廣泛關注。
信融財富稱,步森股份為在信融財富平臺借款4000萬的融資方提供連帶擔保責任,但該項目逾期後,步森股份拒絕履行代償責任。步森股份表示未就上述擔保事項召開過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公司內部未發現任何所稱擔保事項的審批文件,公司內部用印記錄中亦未發現與所稱擔保事項相關的記錄。
無獨有偶,網貸股權投資近期也爆出假公章事件。7月26日,A股上市公司珈偉股份(300317.SZ)發佈“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問詢函回覆的公告”稱,灝軒投資(珈偉股份實際控制人之一)僅作為網貸平臺投之家的股權代持方,不參與平臺實際運營。對於工商信息上出現的股權變更登記並不知情,灝軒投資已請律師核實進行工商股權變更的辦事流程與所需相關文件,並委託具有鑑定資質的鑑定機構對該等公章予以鑑定。
值得注意的是,相關項目逾期,或是平臺陷入經營危機之後,涉事上市公司才出面澄清情況,將責任推給“蘿蔔章”,該舉往往被投資人視為有甩鍋嫌疑。上市公司究竟是蘿蔔章的受害者還是甩鍋方,尚待相關部門查證。
上市公司該擔何責?
有行業分析人士接受時代財經採訪時表示,屢屢出現“蘿蔔章”事件與網貸行業當前的亂象有必然聯繫。正是由於部分平臺風控不嚴,內部管理不善,才導致有些項目存在隱藏風險,風險積累到一定程度就會爆發,影響到平臺的正常運營,甚至是倒閉清盤。
而作為“蘿蔔章”事件的另一主角,涉事上市公司在整個借貸、擔保、股權投資的紛爭中又該承擔何種責任呢?
“若相關文件上的公章是真實的,或簽字人已得到授權,則上市公司難以避免承擔相應責任。”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王德怡律師在接受時代財經採訪時表示,“相關責任人若侵佔公司利益,則涉嫌職務侵佔罪,公司可通過刑事或民事途徑向責任人追償,但這並不影響公司對外承擔法律責任。”
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律師也向時代財經表示,公章的真偽是需要通過司法鑑定判斷的。上市公司是否需要承擔責任,要看他們在這個過程裡有無過錯,如承認並履行過相關協議,或使用假公章者為有權代表公司的工作人員等,則上市公司仍需承擔協議內相關責任。
時代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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