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四号」男子不满交警处理结果,为泄私愤朋友圈公然辱警被行拘

「平安四号」男子不满交警处理结果,为泄私愤朋友圈公然辱警被行拘

2018年7月17日,禄丰一男子因在微信朋友圈发文字配视频辱骂交警执法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被禄丰警方行政拘留5日。

「平安四号」男子不满交警处理结果,为泄私愤朋友圈公然辱警被行拘

7月9日10时许,杨某驾驶云A7GXXX小型轿车行至安武线禄丰碧城路段处,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被禄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依法当场处以10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杨某为泄私愤,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今早被狗咬着”的文字,并配上场次处罚单视频,以示对交通警察及其执法行为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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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情况报案后,禄丰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响应,成立由治安大队牵头,法制、刑侦、政工部门当周维权委民警组成的维权联合工作组展开联合行动,为民警打开“维权伞”。最终,及时锁定了嫌疑人杨某,于7月11日将杨某传唤至罗次派出所进行询问。经查,杨某对其在朋友圈发布辱警言论,涉嫌寻衅滋事的行为供认不讳。

「平安四号」男子不满交警处理结果,为泄私愤朋友圈公然辱警被行拘

7月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禄丰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对杨某给予5日行政拘留,并送拘留所执行。

警方提醒:人民警察作为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光荣使命,身处打击违法犯罪保民平安的第一线,其个人名誉理应得到法律保护。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对正常执法活动的工作人员谩骂、侮辱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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