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条新的致富之路——举报假冒专利最高奖励50000元!

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假冒他人专利违法行为,我国多个省、市出台了相应的“举报假冒专利行为奖励办法”,针对举报假冒专利行为给予1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奖励。原本是一件好事,然而近日却因举报奖励金额标准问题,自然人贾某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及山东省知识产权局诉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这是一条新的致富之路——举报假冒专利最高奖励50000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贾某向威海市知识产权局提供假冒专利的举报线索和证据,对于案件查处有一定帮助,但不符合《山东省举报假冒专利行为奖励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的奖励要求,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同意威海市知识产权局做出500元的奖励符合规定。因此驳回了原告贾某的诉讼请求。

500元牵出的一场诉讼

2016年9月,贾某发现某公司在销售 “无辐射无紫外无频闪儿童台灯”的页面宣传上展示了6个专利证书,然而这6件专利均已失效,于是贾某向山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举报。威海市知识产权局最终认定被举报行为构成假冒专利,责令被举报公司整改。威海市知识产权局向山东省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举报假冒专利奖励申报,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同意了该申报,次年6月,贾某到账500元奖励款。

这是一条新的致富之路——举报假冒专利最高奖励50000元!

贾某认为,按照《山东省举报假冒专利行为奖励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其举报事项构成重大案件,理应得到5000元的奖励。山东省知识产权局核发500元于法无据。2017年7月底,贾某向山东省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2017年9月,山东省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山东省知识产权局的奖励行为。

《山东省举报假冒专利行为奖励办法》

第七条举报假冒专利行为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一)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属实,有助于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的,给予300元奖励;

(二)举报人提供的情况详细,证据确凿,并积极协助案件查处的,给予500元的奖励;

(三)举报人提供重大案件的情况和线索,对查处重大案件做出贡献的,给予5000元的奖励。

重大案件是指违法所得超过500000元或在一个行为中假冒3件以上专利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贾某不服该决定,随后,将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山东省政府一并诉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贾某的主张为,其举报案件中共涉及6件假冒专利,符合《山东省举报假冒专利行为奖励办法》第七条中关于“重大案件”的规定即在一个行为中假冒3件以上专利,应奖励5000元。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山东省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确认山东省知识产权局核发500元举报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山东省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被告山东省知识产权局辩称,举报人贾某的举报行为中,仅截取了被举报单位的电商平台商家链接、宣传页等,既无购买记录也无使用,资料简单易得,只能算“一般假冒线索”,贾某也未协助查处工作,未达到“贡献”的认定标准。同时被举报单位系自有专利过期,而非故意假冒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也较小,违法行为较轻微。

山东省政府则辩称,其所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程序合法,请求驳回原告贾某的诉讼请求。

历下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贾某向威海市知识产权局提供假冒专利的举报线索和证据,对于案件查处有一定帮助,但不符合《山东省举报假冒专利行为奖励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的奖励要求,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同意威海市知识产权局做出500元的奖励符合规定。因此驳回了原告贾某的诉讼请求。

这是一条新的致富之路——举报假冒专利最高奖励50000元!

各地举报假冒专利行为奖励不一

其实,我国多个省、市针对举报假冒专利行为,均出台了相应的奖励办法。

云南省举报假冒专利行为奖励办法,其中关于举报假冒专利行为奖励标准分为两个等级。一是详细提供被举报人的违法事实、线索和部分证据,并协助案件查处工作的,给予500元的奖励;二是提供违法行为的线索,举报投诉情况与事实结论相符或基本相符的,给予300元的奖励。

小编通过检索各省、市的“举报假冒专利行为奖励办法”发现,虽然奖励金额各有不同,但是对奖励的具体措施有如下相同之处,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其中包括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属实;举报人提供的情况详细、证据确凿;举报人提供重大案件的情况和线索,对破获重大案件作出贡献的。

第一层级提供简单的违法犯罪线索奖励金额最低;第二层级不仅要提供线索,而要要详细、确凿,并能协助调查,奖励处于中间阶段;第三层级提供线索不仅要重要,还是重大案件,并且多数还要积极协助案件调查。

那么,线索的重要性、详细性、确凿性,以及如何确认协助调查和积极协助调查等因素的标准呢?

当然了,为了规避上述因素衡量标准不统一的现象发生,个别省市在举报假冒专利行为奖励办法中,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如杭州市举报假冒专利行为奖励办法按照举报非法经营额予以不同奖励。其中包括对举报非法经营额1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重大影响的专利违法行为的,给予300元的奖励;对举报非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专利违法行为,给予100元奖励。

而广州市举报假冒专利行为奖励办法,其中关于奖励标准更加详细,奖励金额也是最高的。

第四条依据举报人对查处违法行为作出的贡献给予奖励:

(一)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属实,有助于查处假冒专利行 为的,给予500 至1000 元的奖励;

(二)举报人提供的情况详细,证据确凿,主动积极协 助立案查处的,给予1000 至10000 元的奖励;

(三)举报人提供重大案件的情况和线索,对破获重大 案件作出贡献的,给予10000 至50000 元的奖励;

(四)举报人在全国、省、市重大专项行动或联合执法 行动中作出重要贡献的,举报案件额外给予20000 元以内的 奖励。

其实,各地对于举报假冒专利出台的奖励办法,初衷是好的,对于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假冒他人专利违法行为,可以说是充分发挥了“群众的力量”。然而,初衷虽好,但还应进一步细化办法,以免因为规定不明确而导致讼争频出,这样既损害了举报人的积极性,还将耗费大量的诉讼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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