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大哥,在牟平養馬島安耐不住了!猥褻婦女被捕!

夏天到了

色狼們開始按捺不住了

這位大哥,在牟平養馬島安耐不住了!猥褻婦女被捕!

近日 一男子膽大包天

大白天的竟然伸出“鹹豬手”

強行猥褻一名女子……

7月14日12時許,牟平公安分局養馬島邊防派出所接到一女子報警稱,自己被一陌生男子強行猥褻。

這位大哥,在牟平養馬島安耐不住了!猥褻婦女被捕!

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將違法嫌疑人李某松當場抓獲。經調查,當日9時許,李某松(男,煙臺市萊山區人)在養馬島某酒店一樓貴賓室採取摟抱、摸胸的方式對一女性進行猥褻。

目前牟平警方根據法律規定,給予李某松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簡直是膽大包天!!!

我們不能阻止色狼的出現

但當色狼出現的時候,千萬別慫

大聲喝止並現場報警是最好的方法!

相關法律

一、什麼是猥褻罪

猥褻罪只指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婦女或者兒童的意志,強制侮辱婦女或者兒童,並且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行為。

猥褻既可以發生在男女之間,也可以發也於同性之間,但是隻有猥褻婦女、猥褻兒童的,才構成本條規定的犯罪。猥褻婦女以外的男子,不構成本條中的犯罪。猥褻婦女,是指對婦女的摳摸、舌舔、吸吮、親吻、摟抱、手淫等行為,不包括性交行為。但是對男童的猥褻是可以包括姦淫行為的。

二、猥褻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猥褻罪只指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婦女或者兒童的意志,強制猥褻或侮辱婦女或者兒童,並且情節嚴重構成犯罪。

強制猥褻罪侵犯的客體是婦女的身體自由權和隱私權、名譽權。所謂身體自由權,是指婦女的身體的動靜舉止不受非法干預為內容的人格權。

根據刑法第237第3款的規定,行為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兒童的。由於兒童對性的辨別能力很差,法律並不要求行為人實施暴力、脅廹或者其他方法。不論兒童是否同意,也不論兒童是否進行了反抗,只要對兒童實施了猥褻的行為,就構成本罪,就應當立案偵查。

三、猥褻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我國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猥褻罪是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侮辱婦女或者猥褻兒童的。

四、證明猥褻罪的證據有哪些?

證據包括:

1.物證、書證

2.證人證言

3.被害人陳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5.鑑定結論

6.勘驗、檢查筆錄

7.視聽材料

其中視聽材料又分:錄音資料、錄象資料、電再計算機儲存資料、運用專門技術設備得到的信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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