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今年以來至少37名官員被處分,釋放了什麼信號?

7月26日,山西省一天處分了7名官員,這7人都來自大同市——

  • 大同市陽高縣原縣長邢斌

  • 大同市人事局原局長李生甡

  • 大同市南郊區原區長李廣林

  • 大同市新榮區原區長解廷師

  • 大同市環保局原局長趙曉寧

  • 大同市公安局南郊分局原局長趙武官

  • 大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池忠慧

這7人的特點也值得一說。

其一,一把手多,有6人曾任一把手;其二,是處分而非移送司法,這7人或被留黨察看,或被黨內嚴重警告等,並未移送司法系統;其三,處分前有6人已辭職。

從這次處分,我們或可窺見今年以來反腐的傾向和態度。

同一天被處分的7人

先來看被處分者的相關情況。


同一天被處分的7人

邢斌

2013年6月任陽高縣縣長

2016年7月被免去陽高縣委副書記職務,8月辭去陽高縣縣長職務(50歲)

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

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李生甡

2009年1月任大同市人事局局長

2013年8月被免去黨組書記,9月退休(60歲)

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按副處級非領導職務確定退休待遇

李廣林

2013年5月任南郊區區長

2016年7月被免去南郊區委副書記職務,8月辭去南郊區區長職務(49歲)

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解廷師

2013年5月任新榮區區長

2016年7月被免去新榮區委副書記職務,8月辭去區長職務(54歲)

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趙曉寧

2009年1月任大同市環保局局長

2017年6月被免去大同市環保局黨組書記職務,7月不再擔任局長(53歲)

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趙武官

2012年1月任大同市公安局南郊分局局長

2016年1月被免去大同市公安局南郊分局局長職務(50歲)

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池忠慧

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上述7人中,1人已在2013年退休,1人在2016年1月被免職,3人在2016年8月辭職,還有1人在2017年不再擔任一把手。這幾人在辭職或被免職時,最年輕的才49歲,年紀最大者為54歲。

至少37人被處分

這是觀察山西當地今年以來反腐的一個切口。

山西今年以來有多名官員落馬,但也有多名被處分官員未被移送司法,而後者是山西今年的突出特點。

算上上述7人,今年以來山西方面至少有37人被處分,被處分前已經被免職、辭職或已退休者達25人。

今年以來山西被處分官員

7月23日

方山縣委原書記李少傑

(2015年12月被免職,52歲)

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

降為正科級非領導職務

運城市紀委原常務副書記毋昆峰

(2013年11月退休)

留黨察看二年,取消其正處級退休待遇

按照副科級確定退休待遇

6月30日

陽泉市政協副主席楊勇

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建議免去其陽泉市政協黨組副書記職務

6月28日

呂梁市嵐縣縣委原書記薄宇新

(2015年3月被免職,52歲)

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

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陽泉市原紀委副書記譚偉中

(2018年5月被免職,55歲)

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調離紀檢監察系統,按程序辦理

朔州市右玉縣委原書記蘇連根

(2015年12月被免職,47歲)

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月11日

省投資促進局副局長鬍明軒

黨內職務、撤職處分

天鎮縣委原書記姚振華

(2016年7月被免職,56歲)

黨內嚴重警告、撤職處分

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太原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周茂玉

(2017年3月被免職,並責令辭去檢察長職務,48歲)

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

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

5月8日

山西焦煤集團副總經理王紹進

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

4月26日

大同市礦區區委原書記劉勇軍

黨內嚴重警告、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晉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程琳

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大同市政協副主席楊碩平

黨內警告處分

省紀委駐省地稅局紀檢組原組長張亥生(2015年12月被免職,56歲)

留黨察看二年、撤職處分

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調離紀檢監察系統

忻州市政協原副主席張高棟

(2017年9月退休)

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按照正處級非領導職務確定其退休待遇

3月29日

山西藝術職業學院原院長李力

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省社會科學院原副院長孟艾芳

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忻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羅榮華

黨內警告處分

運城市政協原副主席楊澤生

黨內警告處分

中陽縣委原書記郭保平

(2015年12月被免職,52歲)

雙開

廣靈縣委原書記郭佔寶

(2016年7月被免職,49歲)

留黨察看二年、撤職處分

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2月22日

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周際鵬

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

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

省林業廳原副廳長常光明

(2017年1月退休)

開除黨籍處分,按科員確定其退休待遇

陽泉市原政法委書記王湜洲

(2016年10月被免職,56歲)

黨內嚴重警告、撤職處分

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

2月9日

陽泉市原副市長趙峰

(2017年3月退休)

開除黨籍處分

按科員確定其退休待遇

朔州市原副市長侯新生

(2015年12月被免職,57歲)

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

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

陽泉市郊區區委原書記蘇秀瑞

(2016年7月被免職,53歲)

開除黨籍、撤職處分

降為科員級

太原市萬柏林區委原書記王靜恩

(2016年7月被免職,53歲)

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

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陽泉市原常務副市長李利生

(2016年8月被免職,50歲)

開除黨籍、撤職處分,降為科員級

晉中市原副市長王盛章

(2016年7月被免職,58歲)

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

降為副科級非領導職務

據觀察,被免職後又被處分的官員中,被免職的時間多在2015年和2016年,其中呂梁市嵐縣縣委原書記薄宇新在2015年3月被免職,當時他52歲,今年6月28日,薄宇新因“為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財物;收送禮金,違規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借款”,被留黨察看一年、撤職,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至於為什麼要被處分,山西紀委也有所披露,比如陽泉市政協副主席楊勇。

山西今年以来至少37名官员被处分,释放了什么信号?

通報稱,2018年4月20日至27日,陽泉市政協組織市、縣(區)50名政協幹部(委員)赴北戴河參加全國政協培訓班。培訓期間,楊勇分別於4月23日、24日、25日、26日4次外出接受一同參加培訓的市、縣(區)政協幹部(委員)宴請。

當然,也有一些事情嚴重的官員被移送司法。

7月3日被提起公訴的李明造,這位1956年8月出生的山西官員有點傳奇。

李明造曾擔任運城空港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在今年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前,他已經被處分了三次:

  • 2013.3至2015.11 運城空港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 2015.11 山西省紀委給予其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

  • 2016.9 退休

  • 2017.2 運城市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降級處分

  • 2017.6 運城市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 2018.7 開除黨籍 取消退休待遇 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山西整肅腐敗的決心和成績不容置疑”

今年6月,一篇《山西整肅腐敗的決心和成績不容置疑》的文章提到:

山西能夠從系統性塌方式腐敗和經濟斷崖式下跌中走出來,靠的正是這股敢於揭短亮醜、刮骨療毒的勇氣和決心,山西整肅腐敗的決心和成績不容置疑

提到反腐,很多人都會想到“落馬”“移送司法”,但其實,從嚴管理黨員幹部也並不是就意味著要把人送進監獄。

中央紀委原書記王岐山曾在2015年9月到福建調研,那次調研時他提到了“四種形態”:

黨內關係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

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

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

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

“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也寫入了十九大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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