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经华,身份证号142622196907160039,2016年6月22日22时许,驾驶京NA0Q00号小型越野客车在省道331线由东向西在行驶至216公里+200米处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吊销杨经华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申领。
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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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5 05:46:50 澎湃觀察
杨经华,身份证号142622196907160039,2016年6月22日22时许,驾驶京NA0Q00号小型越野客车在省道331线由东向西在行驶至216公里+200米处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吊销杨经华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申领。
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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