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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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各食品经营者:
为贯彻落实我市创文、创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食品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现要求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于2018年8月5日前到我局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否则,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办理地址: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7-69窗口
咨询电话:0663-2489688
普宁市食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示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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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附上办理流程、地图路线、办理时间
办理流程▼
地图路线▼
办理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7-69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车2路、1路,房地产管理局站。
咨询电话:0663-248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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