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快报」被扣200元绩效 放火烧毁近3万元财物

「案件快报」被扣200元绩效 放火烧毁近3万元财物

因上班疏忽导致被单位处罚而心生不满,以放火焚烧单位财物的方式进行发泄。近日,经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田某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案件快报」被扣200元绩效 放火烧毁近3万元财物

2017年3月,田某某在某酒店锅炉房上凌晨班并负责烧炉,坐在板凳上面睡着了,导致放燃料的管子堵塞,被酒店扣掉两百元的绩效。对此,田某某心生不满并萌生了通过烧锅炉房的方式来进行发泄。

2017年4月,田某某为了躲避监控,头戴斗笠。他走到酒店锅炉房,待到锅炉房外没有人的情况下,进入锅炉房大门左侧房间内并点燃一把扫帚,扔在堆在地面的空口袋上面。田某某看到口袋燃烧之后,迅速跑到锅炉房后门的围墙翻墙逃离。田某某纵火的行为导致酒店锅炉房的燃料被烧尽及两辆摩托车被毁。经鉴定,被烧毁财物造成财产损失人民币28873元。

之后,发现锅炉房起火,酒店职工于是报警,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2017年4月9日田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检察官告诫广大市民,在实际生活中,要学会勇于对自己的行为多一分担当,多一点理性、少一点冲动。若只因逞自己一时心里快感而随意毁坏单位财物发泄私愤,必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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