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2017年度洁净城市(区)创建情况的通报》。我省有10个城区和14个县(市)通过复核,予以通报表扬,在县城建设考核中计入加分项。
按照《关于开展洁净城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在城市自评、设区市主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2018年7月上旬,省厅组织专家组成复核组,通过暗访的形式对各地上报的10个城区、24个县(市)进行了核查。
通过复核名单10个城区
石家庄鹿泉区
承德双滦区
张家口崇礼区
秦皇岛经济开发区
廊坊开发区
保定徐水区
衡水冀州区
邢台桥西区
邯郸永年区
辛集市
14个县(市)
新乐市
正定县
宽城满族自治县
滦平县
青龙满族自治县
遵化市
滦南县
大厂回族自治县
高阳县
海兴县
饶阳县
安平县
魏县
涉县
“洁净城市”代表了城市环境容貌的整体水平,是各项创城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县城三年攻坚行动、治理城市道路扬尘的有力抓手。
根据我省此前印发的《河北省“洁净城市”实施方案》,“洁净城市”城区主干道、次干道道路每平方米浮尘不得高于5克,地面垃圾停留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其他道路每平方米浮尘不得高于10克 ,地面垃圾停留时间不高于10分钟。城中村、城郊村、弃管小区开展环卫保洁有偿服务试点。城区机械化清扫率,各设区市达到85%、省直管县(市)达到75%、其他县(市)达到70%,清扫保洁时间均达到18小时以上。
根据实施方案,洁净城市要完成这些重点工作↓
(一)编制完成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
(二)提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
(三)提升城市容貌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五)切实提高环卫职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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