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有人敢冒充法院討債,法院是能隨便冒充的嗎?

為什麼有人敢冒充法院討債,法院是隨便能冒充的嗎?

本院受理(2018)穗南法刑執字第01357號件,被告人×××(身份證號碼:452527****),男,50歲,廣西人,關於被告涉嫌快錢貸款詐騙一案,涉案金額為2046.57元。根據情況本案將於2018年07月12日下午15:00於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第三刑事審判庭開庭審理。(法院傳票近日已發至被告人戶籍地址)請準時出庭。 法律責任包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3條視情節輕重判處兩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以2萬以上20萬以下罰金罰款;強制凍結被告及配偶,擔保人名下所有房產,地產,債券,股票,儲蓄賬戶,網絡支付寶,微信賬戶及社保賬戶,退休養老金賬戶及其它有價資產;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永久黑名單記錄;駕駛證終身禁駕;禁止乘坐飛機,高鐵,輪船;禁止出入境(包括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子女不得入讀私立學校,重點小學,重點中學,重點大學,子女不得參軍,入黨,報考國家一類大學及公務員,影響提幹及一線城市,省會城市入戶;公佈在國家有關法院執行平臺及欠款人當地媒體及公共場所廣告牌平臺。 如未出庭將做缺席審判,並將法院判決書移交戶籍地法院,發送戶籍法院執行局強制執行,並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追究刑事責任! 如已結清欠款或協商調解事宜請聯繫並上傳還款銀行小票等憑證以便撤訴!座機:020-84663216,手機:13189192047 張志論書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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