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一男子在西楚古玩市場花35600元買「古玉」,沒想到竟是……

現如今,越來越多的人將投資視線轉向了玉器文玩古董。每逢週末,花鳥市場的古玩攤位總能發現不少文玩愛好者的身影。那麼,古董攤真的能“撿漏”嗎?近日,宿豫法院審結的一起案件,用事實告訴我們,有些便宜可不是那麼好撿的。

案 情 回 顧

2017年4月底的一個週末,對收藏古玩頗有興趣的張某照例到家門口的西楚古玩市場閒逛,發現一群人正圍在一個古董攤前,便過去圍觀看熱鬧。

原來,一名拎包男子正在向回收古董的攤主兜售一枚娃娃狀“玉石”。雙方經過討價還價,古董攤主以3000元價格買下了“玉石”。成交之後,攤主詢問拎包男子還有沒有“好東西”,拎包男子又從包裡摸出了兩樣“寶貝”。攤主詢問價錢,拎包男子說2萬塊。攤主和圍觀“群眾”鑑賞後,都認為是上了年代的“古玉”,物美價廉。攤主表示身上錢不夠,於是收攤回去拿錢。

宿遷一男子在西楚古玩市場花35600元買“古玉”,沒想到竟是……

目睹了這一切的張某,上前與拎包男子攀談,最終以2000塊買下一枚娃娃狀“玉石”。隨後,拎包男子極力推銷“古玉”,在圍觀“群眾”的讚歎聲中,張某又從男子手中買了“三陽開泰”、“麒麟”等5件“古玉”,累計花費35600元。

宿遷一男子在西楚古玩市場花35600元買“古玉”,沒想到竟是……

次日,張某將低價購得的“古玉”帶給他開古玩店的朋友一同欣賞,張某的朋友看出了異樣。經相關機構鑑定,這些所謂的古玉均是玻璃製品,每件價值均不超過100元。而事實上,當天的賣玉人、古董攤主、圍觀群眾是來自同一個團伙,故意佈下了局“釣魚”詐騙。

宿遷一男子在西楚古玩市場花35600元買“古玉”,沒想到竟是……

法 院 審 理

宿豫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董某祥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較大,其行為均構成詐騙罪。董某祥等5人分別以詐騙罪被判處11個月至1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至1.5萬元不等。

提醒廣大的民間文物愛好收藏者,

平時要多學習鑑定知識,

提高自己的水平。

如果遇見自己喜歡的藏品,

儘量請行家幫忙鑑定,

把把關,避免上當受騙,

切勿憑自己一時的熱情,

盲目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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