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维权还是就业欺诈?屡禁不绝,只因违法成本太低

原来还有这操作,47岁福建聂某,从事驾驶员工作,最长的一个工作只做了33天。短短时间内,应聘了11个工作,每次辞职后就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赔付加班费,屡屡得手。近日终于被法院判定为“职业劳务碰瓷”,并驳回了他的诉求。

职业维权还是就业欺诈?屡禁不绝,只因违法成本太低

无独有偶,江苏也有个职业碰瓷叔,2年时间内换来将近20个工作,15次把他们的老板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其所在的公司们违背了用工合同。屡屡胜诉,靠碰瓷,就赔付了接近6W元。

职业维权还是就业欺诈?屡禁不绝,只因违法成本太低

碰瓷缘起于清末北方纨绔子弟故意手持一些赝品,以瓷器为主。一旦找准一个看似无背景的外地行人,就会利用各种身体接触故意把瓷器摔在地上,然后借故向行人进行索赔。外地行人一般人生地不熟,都会选择赔偿以息事宁人。碰瓷这个词就这样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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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现代,碰瓷有了更多的新变化,比较常见的有:汽车碰瓷,身体碰瓷,淘宝假货碰瓷,过保产品碰瓷等等

1汽车碰瓷,花样众多,

故意利用交通法则制造汽车碰撞碰瓷;利用车速减慢机会人肉碰瓷;制造车子和"文物“接触的机会进行碰瓷

2身体碰瓷

故意制造接触机会,用陈伤旧伤去医院做鉴定,然后利用这些旧伤陈伤要求赔偿。

还有一个不知道应不应该归属于碰瓷的案例,就是著名的南京彭宇案。

3淘宝假货碰瓷

故意购买一个产品,利用卖家对产品货源也不是特别熟悉,没法提供采购发票的特性。宣称购买的是假货,要求退款不退货,或者先退款退货。

4过保产品碰瓷

某些职业打假人会带过保的产品进超市,然后再利用这个过保产品进行索赔,从而谋取利益

5

违法碰瓷

在知道车主或者行人本身就处于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进行碰瓷,利用被害人不敢声张的特性,进行私了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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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钱不起来

碰瓷践踏的是人于人之间的信任。

碰瓷其实碰倒的是我们的人心,好人行好事,却不得善果,谁都会感觉心寒。

南京彭宇案,老人摔倒在地,一青年名叫彭宇上前帮扶。事后老人上诉法庭称撞到的就是彭宇,而法官也以道义和推断来判定彭宇应该负责,这就是著名的彭宇案件。无论老人是不是碰瓷,但从此给我们国人留下了一个该不该扶老人的疑问。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助人为乐,手有余香本是中华传统文化之美德。现如今则是”闲事莫管“,管不起,电话110,120帮你打。在没有视频拍摄的基础上,万万不敢有任何身体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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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践踏的是法律的公正。

碰瓷一般碰的都是违法行为,赌的就是违法者不敢声张进行私了,又或者利用无证据乃至假证据从而获的对其有利的判决。

宁波有一个碰瓷团伙,他们派专人在交通学习学校盯梢那些在签到处拿出红卡片的司机。那些拿出红卡片的司机全部是已经扣满12分,不得已只能来学习的人。如果那些司机出来校门还敢继续开车,那这伙人就会分工合作,制造机会碰瓷。12分扣满的司机实际上已经处于无证驾驶状态,司机本身已经是违法。为了避免交警的二次处罚,司机们往往自吞苦果,花大价钱进行私了处理。短短9个月,已经获利超20万。

职业辞职碰瓷也是利用了用人单位用人不规范进行碰瓷,往往用人单位只能为他们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买单,而同时被践踏的还有法律的公正。按土著的想法,用人单位用人不规范,该罚!但是只要有证据能证明员工是职业碰瓷,这笔钱就不应该落入碰瓷员手上。相反碰瓷员还应该为他的诈骗行为买单,难道欺诈不是罪吗?在法律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能证明员工属于职业碰瓷,往往也只是双方各回各家,用人单位不用为他的违规用人买单,员工也不用为他的欺诈行为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换个城市,换个公司,继续行骗,违法成本极其低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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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

碰瓷践踏的是传统的道德伦理

碰瓷的实施者一般都是常人眼里的弱者,或者弱势一方。

老人,残疾人,病人;打工者,行人,买家;前面是老弱病残,后面则是传统意义上比较弱势的一方。舆论和舆情总是向着弱势的一方,而在法律之外的道德伦理也偏向于弱势一方。以至于,在现场,在法庭,碰瓷者总能轻易获得绝大部分人的同情,从而导致轻易的获得有利于他的判决。法不外乎人情,是裁判员最优先考虑的事。举例说明:大的事件我们可以看彭宇案的法官,他就是以人情来判定彭宇应该背负责任;小的事件,我们可以看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发生事故后的判决偏向,无责司机总会在劝说下背负一个次责。

职业维权还是就业欺诈?屡禁不绝,只因违法成本太低

你有保险,背个次责锅吧

遇到职业碰瓷怎么办?

收集证据,保持冷静,第一时间报警。

车上安装车用行车记录仪很有必要,遇事可以手机秘密拍摄,录音,文档记录保持齐全,务必做到有证可查。

最后土著点评:

碰瓷就是犯罪,应该负刑事责任,以诈骗,勒索,抢劫的罪名;不应以弱势而过分偏袒,道德底线一旦被破坏,大厦倾之很快,而竖立一个道德,则需要很长时间;好人好事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好人好心有时候难免用力过度,不应以此成为入罪理由。

甬舟土著:关注甬舟两地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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