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吞併克里米亞是否擁有合理依據?

巴哈利亞精英馬穆魯克


俄羅斯收回克里米亞完全擁有法理上的依據!

首先,俄羅斯和烏克蘭都是我們友好國家。就中立立埸而言,克里米亞的主權歸屬上,應屬於俄羅斯,這是毋庸置疑的。

當年由赫魯曉夫提議,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決議將克里米亞(治權)劃歸烏克蘭,不能理解為烏克蘭擁有克里米亞領土主權,根據蘇聯三部憲法中最後一部憲法的原則,即1977年10月07日蘇聯第九屆最高蘇維埃第七次非常會議通過的《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憲法(根本法)》的憲法精神和原則:蘇聯的各加盟共和國是主權國家;蘇聯國家結構形式是邦聯制(美國才是聯邦制,諸邦無主權,無外交權);各加盟共和國有自己的領土,其領土未經它的同意不得變更;各加盟共和國有自由退出蘇聯的權利。

當時的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和烏克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之間沒有簽訂關於克里米亞領土主權移交法律文件!蘇聯不是一個國家,而僅是一個政治軍事同盟,蘇聯最高蘇維埃無權將一個主權國家的領土送給另一個主權國家!

我看到有的網友提到獨聯體成立時的條約規定,獨聯體國家間邊界互不侵犯條約!這不是克里米亞主權就屬於烏克蘭的理由,這適用“飛地”原則;一國在另一國內,有屬於自己的主權領土,該國同樣不能合法地突破二國間的合法邊界!舉個栗子:加里寧格勒州是俄羅斯的飛地,俄羅斯就可以侵犯立陶宛共和國和拉脫維亞共和國嗎?

也看到有網友說,克里米亞是沙俄從蒙古金帳汗國拔都後裔手裡奪取的,所以也不是沙俄的領土;克里米亞除原住民外,最早是亞述人政權,再有源自中國山西呂梁山的可薩人政權,但這些適用《國際法》“50年原則”和“抗辯原則”,即一國對某塊領土據實佔有並管理50年,並且沒有其它主權國家或相關的法律關係主體提出抗辯,那這塊土地就屬於現佔有國。克里米亞歷史上的政權代表或繼承人並沒有對俄羅斯提出“抗辯”,那就是俄羅斯領土。

1954年2月,為紀念烏克蘭與俄羅斯合併300週年,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下令將克里米亞州劃歸當時的烏克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僅僅轉移的是行政權(治權),而不是主權,否則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的行為就違反蘇聯憲法。烏克蘭也拿不出當年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簽署的移交克里米亞領土主權的法律文件。

顯然,俄羅斯收回克里米亞完全符合《國際法》等諸多法律依據的。


溼婆之林伽大王


俄羅斯吞併克里米亞顯然是違反國際法的行為。俄羅斯雖然是友好鄰邦,但是俄羅斯的所作所為並不是全都正確的,如果不講規則、沒有原則的“跪舔”俄羅斯,早晚也會受俄羅斯沙文主義之害。


克里米亞在歷史上歸屬俄羅斯的時間並不長

克里米亞歷史悠久,俄羅斯還只是一個大公國的時候,克里米亞汗國就已經從蒙古四大汗國之一的欽察汗國中分裂出來。克里米亞汗國衰落後,1478年到1777年長達三百年的時間,克里米亞汗國是奧斯曼帝國的一個附屬國。1512年,克里木汗國主動進攻莫斯科,在大肆掠奪後撤軍。1572年,克里米亞汗國又趁著俄羅斯對外戰爭之機,一度攻陷了莫斯科。

俄羅斯對黑海的出海口覬覦已久,俄羅斯趁奧斯曼土耳其帝國衰落,連續發動俄土戰爭,1774年俄羅斯迫使奧斯曼帝國承認克里米亞獨立。1777年,克里米亞汗王宣佈附屬俄羅斯。克里米亞貴族還曾經起義反對歸附俄羅斯,7萬俄軍在克里米亞進行殘酷鎮壓,終於在1783年將克里米亞徹底納入俄羅斯的版圖。現在的克里米亞之所以一邊倒的親俄,只是克里米亞人在俄羅斯的近200年統治中已經被清洗的差不多了,現在的克里米亞俄羅斯族佔絕對多數而已

可以說,直到18世紀末期,克里米亞都沒有屬於過俄羅斯,更談不上所謂的歷史淵源和民族認同感,如果非要從歷史維度尋找克里米亞的歸屬,克里米亞更應該屬於蒙古、屬於土耳其,至少不能用歷史淵源證明克里米亞屬於俄羅斯

克里米亞劃歸烏克蘭是俄羅斯承認的自主行為

1954年5月,為紀念烏克蘭與俄羅斯合併300週年,在赫魯曉夫的主導下,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正式將屬於俄羅斯的克里米亞州劃歸烏克蘭。1991年蘇聯解體,克里米亞隨即成為烏克蘭的一部分。隨後,俄羅斯總統葉利欽、烏克蘭總統克拉夫丘克和白羅斯最高蘇維埃主席舒什克維奇在白羅斯簽署的獨立國家聯合體協定,再次確認了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等承認前蘇聯各加盟共和國的疆域和邊界。1997年,俄羅斯與烏克蘭簽署的俄烏友好合作夥伴關係條約,再次確認克里米亞半島歸烏克蘭所有。

可以說,在國際法層面,克里米亞屬於烏克蘭是沒有任何爭議的。正是基於這一共識,烏克蘭才最終放棄了擁有的核武器和洲際彈道導彈。現在俄羅斯食言自肥,吞併克里米亞,當然不會得到包括安理會另外四個成員國在內的絕大多數國家的承認和支持



允許克里米亞獨立公投與俄羅斯反對的科索沃公投一樣惡劣

推行所謂的民族自決或者公民自決,是冷戰之後巴爾幹半島等國際動熱點地區動盪不安的首要原因。在美國推動前南聯盟科索沃地區舉行民族自決的公投時,俄羅斯的態度也是堅決反對、不予承認。俄羅斯自己堅決反對的美國人的一套做法,博取自己的利益,不僅讓美國這樣的敵人鄙夷,也難以說服自己的盟友

事實上,在歷史上,俄羅斯憑藉實力推動所謂的全民公投、民族自決已經不是第一次了。20世紀20年代,俄羅斯一手策劃了蒙古公投、隨後又策劃了所謂圖瓦共和國全民公投,歷史的教訓歷歷在目。現在俄羅斯實力不濟,尚且可以利用俄羅斯族在少數地區的佔比優勢,推動克里米亞、南奧塞梯等俄羅斯聚居區的獨立,將來俄羅斯實力恢復,再搞一些假公投、假自決,繼續分裂鄰國也不是沒有可能的。

對的就是對的,錯的就是錯。現在你贊同別人不講道理,將來早晚會吃別人不講道理的虧。



衝擊時評


這個問題問法已經預設某些立場。持平來說,應該問’克里米亞加入俄羅斯聯邦,是否有合理依據?’而簡單的回答是,西方與俄國各說各話,端視立場。不過,意大利政黨北方聯盟(Lega Nord)黨魁,同時也是意大利國家副總理兼內政部長薩爾維尼(Matteo Salvini) 近日的一席要求認可’克里米亞獨立公投’(Referendum on the Independence of Crimea)倒是引發了一波的動盪,分析者開始關注他的對俄態度。在此之前,薩爾維尼已多次因為其關於難民以及種族的言論而引發爭議。

薩爾維尼

根據”俄羅斯衛星網”(SPUYNIK)的報導,薩爾維尼的這番言詞是在接受”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採訪時提出的。薩爾維尼指稱,許多西方國家正要昧於現實,加上媒體推波助瀾,而誤導了民眾觀點。實際上,當年的公投是正當的,而且當地多數民眾是投票贊成加入俄國的!

薩爾維尼認為,克里米亞與俄羅斯具有相當緊密的關係;當地瀰漫的俄羅斯文化與傳統也絕非是憑空捏造。從這些點來說,”[克里米亞]正當地屬於俄羅斯聯邦”。

克里米亞2014年舉行獨立並加入俄羅斯公投

薩爾維尼斥責西方媒體以及其周圍以及西方所支持的2014年的烏克蘭廣場革命,認為背後存在相當複雜的原因。他主張歐洲應當撤銷對俄羅斯的制裁,並認可俄羅斯對克里米亞的主權。而這些─都將有助於意大利對俄羅斯的出口以及改善義俄關係。

克里米亞主權問題餘波盪漾,西方自此制裁俄羅斯至今

一般分析,這位極右派色彩濃厚的政黨領黨人打出”意大利優先”為政見,正迅速地獲得民眾支持率。然而,其多項爭議的言論,也讓觀察家為之憂心。因而,薩爾維尼的這番認可俄國對克里米亞主權的主張會否未來進一步影響意大利的對俄政策,恐怕也會影響歐盟對意大利以及對北方聯盟的態度。

答題人:吳宗翰 歐羅萬象 (微信公眾號:EuroScope) 團隊成員


歐羅萬象


一部世界史,也是一部列強爭霸史。

誰強,誰說了算。

當時北約肢解南斯拉夫,後肢解塞爾維亞時,裝模作樣舉行當地民眾公投,然後宣佈承認公投結果,根本無視當時主權國,對所轄地區自行公投的反對。

搬出了歪理邪說,鼓吹,民族自決權,經公投後高於過所在國的主權。

妄稱人權大於主權。

在這套鬼話包裝下,原南斯拉夫聯邦解體,後塞爾維亞瓦解。

俄羅斯按照北約的羅輯,也複製了當地民眾公投,依公投結果接納了克里米亞。

此時,北約各國大肆噠伐俄羅斯,並推出一系制裁措施,打壓俄國。

西班牙的加泰羅尼亞地區,不顧中央政府的反對,自行舉行獨立公投,多數公民投票贊成獨立,西班牙政府斷然拒絕,解散當地政府和議會,抓捕獨派領導人。

此時,西方無一國承認加泰羅尼亞公投結果,並堅決支持西班牙政府反分裂的行動。

由此可見,國際上,拳頭代表真理,實力代表權力。

國與國之間,奉行叢林法則,弱肉強食。

克里米亞投入俄懷抱,只要俄足夠強大,其它國家漸漸會,無話可說。

#凌遠長著#


愛之育之


俄羅斯併入克里米亞是情有可原的,但其行為有違反國際法的重大嫌疑;至於是否真的完全構成違反國際法,則是有待商榷的。

我們要注意,談領土歸屬及國家爭端的解決,二戰後國際的秩序與國際法必須遵守是第一原則。其次才會談及歷史,歷史只是作為國際法判斷上的參考依據,本身不能離開國際法獨立構成判據。


近代歷史上克里米亞長期歸屬俄羅斯,直到蘇聯赫魯曉夫時期才在行政上劃歸烏克蘭。這是俄羅斯在蘇聯解體後,其國內有呼聲要求烏克蘭歸還克里米亞的歷史依據。這不能說是無理要求。

1992年1月,俄羅斯聯邦會議(即議會)曾通過決議要求重新考慮克里米亞的歸屬問題;同年5月,俄議會通過決議,宣佈1954年將克里米亞劃歸烏克蘭的決議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並要求俄羅斯、烏克蘭和克里米亞三方就半島地位問題展開談判。烏克蘭則予以強硬反擊,宣佈俄議會的決定無效。

上述行為可以認為雙方在克里米亞問題上是有主權爭議的。俄羅斯對克里米亞進行了主權聲索。

1994年7月,隨著奉行對俄友好政策的列昂尼德·庫奇馬當選烏克蘭總統,有關克里米亞半島歸屬的爭執漸漸趨於沉寂。

1997年5月,俄羅斯與烏克蘭正式簽署俄烏友好合作夥伴關係條約,確立雙邊友好關係,原則上為解決克里米亞歸屬等問題奠定了基礎,確認克里米亞半島歸烏克蘭所有,雙方的緊張關係才得以緩和。

我們由上述可見,當俄烏友好關係存在時,克里米亞半島的歸屬問題本來已經不是一個問題。問題後來的烏克蘭政局發展,實際上已經置俄烏友好合作夥伴關係條約於不顧了。如果烏克蘭討論加入北約,就是在挑釁俄烏友好合作夥伴關係條約,雖然該條約現在俄、烏雙方都沒有主動宣佈廢除。如果烏克蘭加入北約,那等於就是主動作廢俄烏友好合作夥伴關係條約,怎麼還能繼續指望俄羅斯對克里米亞歸屬烏克蘭的政治承諾有效?

事實上,克里米亞半島歸屬問題,明確無誤有利於烏克蘭的證據就是俄烏友好合作夥伴關係條約。當初這個條約說白了俄羅斯就是以承認克里米亞半島歸屬烏克蘭為代價,來換取烏克蘭的友好合作(實質就是要求保持在北約與俄羅斯之間的中立)。如果這個條約無效,烏克蘭對克里米亞半島的主權要求並沒有真正站得住腳的依據,無論是從歷史還是民族自決的國際法準則來講。這也是烏克蘭議會直到今天也沒有廢除俄烏友好合作夥伴關係條約的主要原因。

但問題是烏克蘭現在雖然尚未加入北約,只是曾經是在討論加入北約,已經申請加入北約,現在等待北約批准加入,這算不算已經違約呢?說真不違約的話就太過分了,那才意味著國際條約被當草紙看待。按照烏克蘭的這種對待俄烏友好合作夥伴關係以及解決東烏問題的明斯克協議的履約方式,跟特朗普退群的行為差不多,而偏偏烏克蘭自己又不是美國。既然是這樣的話,俄羅斯方面接受克里米亞獨立及加入俄羅斯聯邦的公投結果,不也是很正常的嗎?


建章看世界


當然有,克里米亞入俄的依據是極為可靠,合乎常理的。

首先是歷史依據,俄羅斯擁有對克里米亞的主權。在18世紀以前,克里米亞是遊牧民族韃靼人的範圍,他們的首領明格汗建立了克里木汗國。後來,克里木汗國成為了奧斯曼帝國的附庸。從17世紀開始,逐漸近代化的沙俄帝國向奧斯曼帝國發動多次戰爭,最終在葉卡捷琳娜時代,克里木汗國被沙俄征服。葉卡捷琳娜高興得將克里米亞半島稱為對俄羅斯最好的嫁妝。而在葉卡捷琳娜女皇以後,不管是沙俄還是蘇聯,都將克里米亞納入俄羅斯的行政管轄範圍。

而同一時代,世界上根本就沒有烏克蘭這個國家,烏克蘭的民族形成是模糊的,烏克蘭語也是俄語的一種方言,就連烏克蘭現在的國土也是俄羅斯軍隊用刺刀拼下來的。赫魯曉夫的酒後協議並沒有多大意義,更何況,赫魯曉夫是烏克蘭人。
其次,克里米亞的人口和文化認同,民族認同也是偏向俄羅斯。克里米亞只有一部分克裡米亞韃靼族和少數烏克蘭族,俄羅斯族佔70%以上。當地的俄羅斯人一直收看俄羅斯的電視節目,認同俄羅斯文化。他們不像烏克蘭那樣進行大規模的反對CCCP痕跡活動,也沒有反對莫斯科。克里米亞的許多戰爭遺蹟和歷史遺留都讓當地居民認為自己應該與俄羅斯親近,而不是認可烏克蘭。

在1991年蘇聯解體後,克里米亞人曾經在烏克蘭,俄羅斯和獨立建國的三條道路上搖擺。最終,烏克蘭以豐厚的條件和自治權換取了克里米亞留在烏克蘭。但在2014年廣場革命後,從基輔瀰漫出的反俄情緒,以及威脅取消克里米亞自治權讓克里米亞人非常擔憂。
再次,烏克蘭對於克里米亞來說懸在天邊,而俄羅斯卻近在刻赤海峽的一邊。跟著烏克蘭混下去明顯對克里米亞的居民不是好事。雖然克里米亞在入俄後遇到了因烏克蘭施壓而造成的各種困難。但只要看看廣場革命後烏克蘭各地的慘狀,你就會明白,克里米亞比烏克蘭大部分地區好多了。要是繼續跟著烏克蘭,克里米亞會窮很多,治安也會變差。

更何況,克里米亞人對基輔已經失望透頂。在廣場革命後,不乏有烏克蘭的民族主義者嚷嚷要南下收拾克里米亞的俄族人。克里米亞人擔憂烏克蘭一旦完全倒向西方,腳下的土地就會變成西方部署反導系統,建設軍事基地對抗俄羅斯的前沿基地。所以,當俄軍到來時,他們當然是夾道歡迎。
最後一點,那就是克里米亞人早就是翹首以盼。不少克里米亞人早就等著俄軍打過來了,克里米亞的老人更是激動萬分,認為自己活著看見回到俄聯邦是三生有幸。所以俄軍一來,克里米亞居民是又帶路又送禮,群眾基礎相當好。

可以說,俄羅斯在克里米亞的軍事活動,以及克里米亞入俄是佔盡了天時地利人和的優勢,烏克蘭還真沒有辦法對付俄羅斯。


朱興子


如果說俄羅斯吞併克里米亞有合理依據的話,那行!我領一幫人衝到別人家,把他家裡能殺得殺,能攆得攆,等他家沒什麼人了,如果有人問我:這是誰的家?我當然說是我的,因為這所房子裡全是我的人!


從歷史上講,這個半島最早的定居者是凱爾特人,後來先後被羅馬人,哥特人,匈奴人,拜占庭帝國和金帳汗國佔領,蒙古後裔在1430年就在這裡建立了信奉伊斯蘭教的克里米亞汗國,而實際上屬於奧斯曼土耳其帝國的附屬國,但仍然以韃靼人居多,連“克里米亞”這個名字都來自韃靼語,從17世紀開始,崛起的沙俄就因為其佔據黑海出海口的優勢,在此後200年的時間裡,通過11次的俄土戰爭,搶佔了土耳其大片的領土!1783年,由於奧斯曼土耳其與奧匈帝國的爭端,汗國被併入沙俄!本身就是“贓物”,居然被葉卡捷琳娜女王驕傲地比作“帶給俄國的嫁妝!”

10月革命到1921年,克里米亞先後被改了兩次名字,最終成了蘇維埃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的成員,1944年5月,斯大林以克里米亞人“私通納粹”為名,將大量本土居民遷往烏茲別克斯坦沙漠,並遷入大量俄族人,,,


如果不牽扯歷史,領土佔有原則按照二戰之後的新秩序來劃分,也行!請往下看:

1954年,赫魯曉夫主導的最高蘇維埃主席團將克里米亞劃歸烏克蘭,克里米亞就成了烏克蘭鐵定的一部分,蘇聯解體後,克里米亞毫無爭議地跟隨烏克蘭主權,脫離了俄羅斯主體,但一些俄羅斯政客又開始叫囂:1954年的決議不算數,那是赫魯曉夫喝醉了以後送給烏克蘭的,,,

2014年的全民公投,從結果來看,有96%的民眾支持“脫俄入歐”,普京根據“公投結果”宣佈克里米亞是俄羅斯“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問題是,這些民眾大都是俄族人,這也就是我開文所舉的例子:原住民都沒有了,外來者當然會說:這是我們的地方!更重要的是,國際公約中,被認可的全民公投必須有三項條件:一,根據國家主權原則,主權國家只有在通過明確方式表示同意後,主權方可讓度,二,全民公投必須是出於自由,真實的本意來決定領土的去留,三,全民公投必須在聯合國的監督,由相關國家的獨立觀察團參加的情況下進行!,


如果按照聯合國的三項條件,通過“公投”將克里米亞劃歸俄羅斯版圖,沒有絲毫的法理依據,第一,烏克蘭沒有一條國內法規定,領土問題可以通過地方性全民公投解決,當時的烏克蘭政府本身就是俄羅斯扶持的傀儡政府,整個過程中,幾千名俄羅斯駐軍虎視眈眈,烏克蘭政府領導人根本無法親臨現場,第二,公投期間,不明身份的武裝人員遍佈克里米亞“維持秩序”,而實際上是為了阻止反對者“破壞”公投,傀儡政府通過秘密會議強行通過全民公投,所有反對者都被排除在外,公投委員會的構成,選票發放數量均屬於不透明狀態,甚至連必要的宣傳和辯論環節都沒有,第三,公投期間,根本沒有國際組織的監督,觀察員大都是俄羅斯代表團,其他幾個國家的監督也都流於形式,,,!

這樣的公投,合法性在哪裡?國際社會當然不會同意!想想看,克里米亞公投與外蒙的獨立公投何其相似?更諷刺的是,制定戰後新秩序的《雅兒塔密約》,就在克里米亞的雅兒塔皇宮裡進行的!

俄羅斯用“槍桿子加公投”的方法,拿走了鄰國多少領土?170000000平方公里,有多少是祖傳的?如果這樣的“全民公投”就可以划走一個主權國家一塊地方,某個國家的少數民族省份,只要得到外國勢力的支持,完全可以通過這樣的“公投”脫離祖國,如果這樣的公投能夠堂而皇之地合法使用,那好,我們是不是也可以使用同樣的手段,從北方拿回失去的大片土地呢?



觀點的不同,可以選擇不同的陣營,但如果因為立場而毫無原則地“響應”,不但被本國人民所不齒,可能連其“崇拜者”都看不起這種奴性!

冷兵器TILLLINDEMANN


有句話,叫屁股決定腦袋,俄羅斯吞併克里米亞是否有合理依據要看站在哪一邊的立場上。類似的問題還有很多:

美國一百多年前吞併德克薩斯是否有合理依據?科索沃從南斯拉夫獨立是否有合理依據?車臣從俄羅斯獨立是否有合理依據?這是個有爭議的問題,一百年後的看法也許和現在也有很大不同,但至少目前國際社會的主流看法是俄羅斯吞併克里米亞是“侵略”。


俄羅斯吞併克里米亞是對它自己參與建立的國際秩序的一種踐踏

俄羅斯是聯合國的創始成員國和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聯合國憲章》來看,互不侵犯和互不干涉內政是基本原則,具體地俄羅斯吞併克里米亞違反了第2條第4款規定各會員國在其國際關係上不得使用威脅或武力,或以與聯合國憲章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會員國或國家之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所

以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認定在克里米亞問題上俄羅斯是“侵略國”。1970年通過的《國際法原則宣言》來看,國家不得使用威脅或武力以侵犯現有的疆界(包括界線和停火線),或使用威脅或武力以解決國際爭端。在1994年12月5日,美國總統克林頓、英國首相梅傑、俄羅斯總統葉利欽和烏克蘭總統庫奇馬在匈牙利首都布達佩斯簽署的《布達佩斯安全保障備忘錄》在明確烏克蘭無核化的同時,也表示“尊重烏克蘭現有領土的獨立和主權”、“避免使用武力等方式威脅烏克蘭”。1997年俄羅斯總統葉利欽和烏克蘭總統庫奇馬簽署的《友好合作夥伴關係條約》,再次確認克里米亞半島歸烏克蘭所有,俄羅斯租借塞瓦斯托波爾軍港的部分作為黑海艦隊的基地。
也就是說,從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乃至俄羅斯自己和烏克蘭簽訂的國家條約來看,它吞併克里米亞的行為是站不住腳的。國際社會在格魯吉亞戰爭後沒有因為阿布哈茲和南奧塞梯獨立而對俄羅斯進行廣泛的經濟制裁和外交孤立,是因為它們還保持著表面上“獨立”,而俄羅斯吞併克里米亞則連底線都不顧了。


從歷史和民族情感來看,克里米亞有迴歸俄羅斯的理由,但感情不能替代國際法

從歷史來看,在從1783年到1856年,俄羅斯通過多次戰爭甚至慘烈的戰爭才真正得到了她,承載著大國的榮耀與尊嚴,從俄羅斯的民族情感上,一直把它視為自己的一部分,俄羅斯的學者曾跟我說過“克里米亞迴歸俄羅斯就像孩子回到了母親的懷抱一樣”。歷史上曾一直是俄羅斯的一部分,1954年赫魯曉夫為在紀念烏克蘭與俄羅斯斯結盟的時候才被劃轉給烏克蘭加盟共和國,主要目的是爭取烏克蘭的中央委員政治支持和改進農業生產(至於說他喝醉了酒作出的決定純屬胡扯)從現實來看,克里米亞半島中俄羅斯族人佔主體,蘇聯解體後1992年克里米亞自治共和國通過大選產生了自己的議會和總統;1994年3月27日,克里米亞舉行了獨立公投,80%的人贊成克里米亞獨立。相對於腐敗無能的烏克蘭政權,俄羅斯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更有吸引力,加上民族情感,

這都是俄羅斯能夠順利吞併克里米亞的民意基礎。但感情不能替代國際法和國際秩序準則,當今世界類似的情況還有很多,如果任何一個地區都可以通過全民公決而獨立的話,那將世界大亂了,俄羅斯為什麼不允許車臣獨立後併入別的國家呢?


寫了這些,才發現討論“俄羅斯吞併克里米亞是否擁有合理依據”意義不大,

真正其決定作用的無關民族情感和國際法,就是國家實力。克里米亞事件再次提醒了我們,雖然和平與發展是當今世界的主流,但在叢林世界中面對虎狼之邦的時候,自己的拳頭硬才能有道理好講。


大笨蛋6703


沒有國際法依據。問題是美國北約做了很多事情也沒有國際法依據,打伊拉克,打科索沃,打利比亞,打敘利亞,哪一個是合法的?現在的國際形式越來越詭異,戰後70年過去了,好了傷疤忘了痛,戰後建立的國際秩序正在被撕碎,危險一天天準備降臨。









滿月雕弓3


首先我們應該清楚,法律法規是為了統治萬民而定的,不是為強者或者是帝王而定的。

俄羅斯佔領克里米亞,接照常理,當然是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試問諸位大神:有把已經贈送給別人多年的東西,在用強烈的方法佔領的嗎?應該是沒有的才對吧?如果可以,豈不是什麼綱常都亂套了嗎?

打個比方吧:以前我們家裡有幾十畝糧田,結果解放後全部被充公了,並且還被分給了別人。最後又是所有土地國有化,請問這個土地我向誰要去?

當然,我們不能夠將這樣的事情用來比較。但是,我們可以看到許多以前的事情,現在卻不堪回首,這樣的事情又如何看待呢?

當年已經是贈送給了烏克蘭,現在又要重新奪回來,這個是哪裡來喔喔奶糖呢?我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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