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调查分步进行 成功防范虚假诉讼

近日,水城县法院第三人民法庭牢固树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念,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创新办案方式,依托庭审录音录像功能,巧妙断案,采取询问调查与法庭调查分步走的方式巧妙识破两起因离婚纠纷引起的虚假恶意诉讼案,努力查清案件事实真相,驳回两案原告诉讼请求后,原告均当庭服判,维护了离婚纠纷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努力让当事人在个案审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8年4月13日水城法院第三人民法庭立案受理冯某某(女)诉与陈某甲(男)离婚纠纷一案,庭审中陈某甲作为该离婚案件的被告,向法庭提交了8份借条欲证明陈某甲在与冯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陈某乙(陈某甲亲哥)等七人借款合计39.3万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和购买房屋等,冯某某质证对这8笔借款一一否认。该离婚案经审理认定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法院驳回了冯某某的离婚诉讼请求。

离婚案宣判当日,陈某乙陪同陈某甲来法院领取判决书的同时,陈某乙遂向法庭提起两起民间借贷之诉,主张冯某某与陈某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夫妻二人向陈某乙分两次借款5万元和10万元,请求法院判决冯某某与陈某甲共同偿还陈某乙两笔借款共计15万元。在立案审查时,法庭怀疑陈某乙、陈某甲两兄弟存在恶意串通提起虚假诉讼的嫌疑,对陈某乙进行了诉讼释明,告知陈某乙提起虚假诉讼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后。陈某乙还是坚持起诉,法庭当庭立案受理并将应诉材料传票等送达冯某某、陈某甲夫妇二人,并排期开庭合并审理两案。

2018年7月4日庭审中,法庭依托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功能,在法庭调查阶段采取回避询问方式,对原告陈某乙和被告陈某甲分别进行询问(陈某乙、陈某甲签订保证书保证如实陈述),询问陈某乙时陈某甲退出法庭,询问陈某甲时陈某乙退出法庭,分别对两案借款交付时间、借条书写、交付借款在场人、交付借款地点、借款来源、票面面额新旧、经济状况等细节进行仔细询问后,陈某甲与陈某乙在交付借款在场人、借条书写人、先借5万还是先借10万、陈某乙取款次数数额等方面陈述完全不一致,法庭据此判定该两案为恶意串通损害冯某某的虚假诉讼案。法庭遂传唤陈某甲、陈某乙在庭审中公开组织质证,当庭宣读陈某甲、陈某乙的调查询问笔录(同步录音录像陈述内容不能反悔)。陈某甲、陈某乙在质证时语无伦次、逻辑混乱、漏洞百出,当法庭询问陈某甲、陈某乙谁说的是假话,将对其进行处罚时,二陈尴尬不已、沉默无声。

该两案法庭以原告陈某甲与被告陈某乙为达到恶意串通损害冯某某合法权益为目的,伪造没有借款事实的证据(借条)恶意提起虚假诉讼,严重浪费国家司法资源,严重妨害民事诉讼秩序为由驳回原告陈某乙两案的诉讼请求。宣判当日,陈某甲、陈某乙均表示服从判决,冯某某对法院的判决非常满意,赞赏法官的睿智断案。据此,第三人民法庭采取询问调查与法庭调查分步走的审理方式,成功防范了两起因离婚纠纷引起的虚假恶意诉讼案中案。

该两案判决生效后,法庭将对提起虚假恶意诉讼的陈某乙依法进行罚款,警示其他虚假债权人,规范民事诉讼秩序,引导当事人诚信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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