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2018年第三期《浙江律師》雜誌卷首語,由浙江省律師協會秘書長、《浙江律師》主編陳三聯撰寫。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這是《論語》教給我們為人處世的道理,意思是說做事要盡責,交朋友要守信,學到的知識要時常溫習並運用。對於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群體而言,這“三省”還是很有意義的。
一 是要常想想對當事人是否盡心盡責。去年,我省各級律協收到投訴律師代理不盡責的有62起,佔投訴量的四分之一,“謀而不忠”現象不容忽視。有的律師記錯時間忘了出庭,被法院裁定按撤訴處理;有的律師拿到判決書沒有及時轉交當事人,致使喪失上訴權;有的律師未及時提出續保申請,致使委託人利益受損;還有些律師接受委託後不及時調查瞭解案情,不及時收集證據,逾期申請執行,逾期行使撤訴權、異議權等。“受人之託,忠人之事”。更何況有著特殊職責使命和操守要求的律師?將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拋至腦後,把專業知識當做戲耍當事人的工具,這樣的律師是走不長遠的。雖然這樣的律師是極少數,但對行業的傷害卻是致命的。當然,我省律師行業也從不缺少值得學習的榜樣,本期刊發了我省首位一級律師穆克讓“平生致志學政法,一息尚存為人民”的事蹟,值得每一位律師對照自省。
二是要常想想執業過程是否恪守誠信。誠信是律師職業的生命線,是律師執業的基石。當事人委託律師是基於對你的信任和對你專業的認可。律師不誠信,只認錢不認法,只收錢不幹事,不僅是對律師職業的汙損,也是對法治的褻瀆,更是對社會的犯罪。在我們查處的案件中,有的律師利用執業便利,謀取當事人利益;有的律師私自收案、收費;有的律師故意洩露當事人商業秘密和隱私,謀取非法利益;有的律師幫助偽造證據或向司法機關提供虛假證據,以贏得所謂的“勝訴”等等。“荊棘的皇冠”“正義的寶劍”,那些讚美律師的詩句成了最大的諷刺和笑話。“誠實守信”是社會進步的基本價值觀,律師成為誠信楷模和引領者也是職業的特殊要求。本期刊登的青年律師季慧孌、沈瑩,法援律師朱斌在辦案過程中釐清事實真相,恪守法律法規,不僅展示的是專業的精到,更是體現了誠信執業的風采。
三是要常想想是否在學習中不斷提升。社會發展,知識爆炸,不讀書不學習意味著退步,意味著你不能為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大勢大局不清楚,國情社情不明白,新法新規不掌握,當年老本總有吃完的一天。總體上說,我省律師行業學習氛圍還是比較濃厚的。如前一段時間,省律協組織的律師參政議政培訓交流會、新法新規示範培訓班、破產管理論壇、青年律師訓練營等都是場場爆滿,一座難求。但還是有一些律師懶於學習、惰于思進。有的為了完成網上學習課時,花錢讓人幫忙聽課;有的做井底之蛙,不參加業務培訓;有的熱衷於牌桌酒席,或與司法人員拉拉扯扯;有的不學習新的大政方針,不與時俱進,還時不時觸碰底線等等。這些律師應有危機意識,每日自省:“傳不習乎?”。
律師是法治精神的先覺者、先行者、先倡者,廣大律師如能做到每天“三省”,不忘初心,不斷前行,則律師行業興盛可期,法治社會實現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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