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需家庭資格問題 西安樓市624新政的第二次解讀與分析

剛需家庭資格問題 西安樓市624新政的第二次解讀與分析

自西安樓市6.24新政公佈以後,一石激起千層浪,很多購房者這兩天都是議論紛紛。都是將自己進行歸類,看看自己是屬於剛需家庭還是普通家庭。如果是普通家庭不免鬧騷滿腹,如果是剛需家庭自然是興高采烈。沮喪也罷,開心也罷,都得去面對現實。

今天我再做以部分朋友比較關心的剛需家庭資格問題作以補充分析和說明。

剛需家庭資格問題

剛需家庭資格問題 西安樓市624新政的第二次解讀與分析

昨天,我已將這部分做了解讀,今天再進一步作以分析解讀:

(一)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離異(喪偶)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不含未婚、離異不滿3年的單身;

根據我的理解,這一條主要包括:

1、夫妻雙方,無孩;——滿足條件

2、夫妻雙方,帶未成年子女;——滿足條件

3、喪偶;——滿足條件,需要證明

4、喪偶,帶未成年孩子;——滿足條件,需要證明

5、離異不滿三年,帶未成年孩子;——滿足條件(依據離婚協議書或者判決書)

6、離異滿三年且帶未成年孩子;——滿足條件。

7、離異不滿三年且不帶未成年孩子;——不滿足條件。

8、離異滿三年且不帶未成年孩子;——滿足條件。

9、單身未婚;——不滿足條件。

這裡面議論最大的主要是單身,我一直認為應該把單身加個期限,最好是28年。也就是說,年齡28歲以下,畢竟工作時間不長,經濟能力有限,婚戀壓力較小,購房需求也可以暫時緩一緩。單身28歲以上方方面面的壓力就大了,在婚戀方面經常面臨有房才能結婚的壓力,這一壓力經常也是來自於未來丈母孃方面。所以我是昨天在《貞觀》發文建議,能不能給打個補丁,讓28歲以上的單身也應該考慮被視作剛需家庭。畢竟隨著社會的發展,大齡未婚和不婚人群在顯著增加,這部分人群確實也應該算是地地道道的剛需了。

剛需家庭資格問題 西安樓市624新政的第二次解讀與分析

(二)登記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範圍內名下均無自有產權住房且自2017年1月1日起無住房轉讓記錄;

第一,這個第二條很容易被人疏忽,關鍵在於“本市範圍內”這幾個字,而不是“本市限購區域範圍內”。少這幾個字,差別可就大不一樣了,導致一大批郊縣有房的朋友在剛需家庭優待的門檻上臥倒了。這兩天很多朋友會誤理解為市本市限購區域內沒房就可以被算作為剛需家庭,這個確實很容易誤讀。所以,只要你在閻良、高陵、藍田、鄠邑、周至等非限購區域範圍內擁有自有產權的住房,就不能算作剛需家庭,只能歸為普通家庭。

第二,需要注意的“自有產權住房”這幾個字,那麼很多朋友可能擁有小產權、軍產權、校產權、集資房等性質的房子,這類房子一般不會作為自有產權房產在不動產系統中登記,所以一般不會成為認定剛需家庭的障礙(話說,難道買小產權還買出優待來了?以後如果小產權合法化,反對的聲音肯定也大)。但是不排除有個別單位的集資房雖然沒有產證,但是在房產系統中有備案登記的,當然這個比較少見。

如果自己在西安周邊農村老家有宅基地房子,算不算自有產權住房呢?這個也要結合實際情況去分析,如果你的農村房子沒有進行過國家不動產登記的話,那就可以不算是擁有自有產權住房,因為系統裡沒有你的信息。如果之前進行過國家不動產登記,那就應該算擁有自有產權的住房了,畢竟系統裡頭有你的住房信息了。

剛需家庭資格問題 西安樓市624新政的第二次解讀與分析

第三,還需注意,如果2017年以後有過住房轉讓記錄的,也不算剛需家庭。這也是防止有人將自己的房產轉移至他人名下,給自己騰出購房指標重新購房。這一條款主要是用來封堵這一漏洞的。

(三)登記購房家庭成員符合我市住房限購政策。

意思是夫妻雙方包括未成年子女的名下必須自2017年9月18日起,在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長安區行政管理區域及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滻灞生態區、航天基地、國際港務區、灃東新城等開發區規劃區域範圍內沒有房子。有房子肯定不算剛需家庭,畢竟非限購區域的郊縣(區)有房都不能算剛需,更何況是限購的主城區。

最後,以上的(一)、(二)、(三)三項條款必須同時得到滿足,才能夠被認定為剛需家庭,才能享受優先搖號+50%房源保障的優待。


——以上僅為個人分析,本人不承擔任何責任,請一切以官方文件和官方解讀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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