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先生有很多作品,《未有天才之前》是其中之一。
天才,真的是在哪個時代都會被拿來一用。人們就像渴求英雄一樣渴求天才。人人都希望自己的是天才,人人都希望自己的小孩是天才。天才,有時候其實不過是一種盲目的自大罷了。
記得喬布斯大神還在的時候,天才更是成為了一種流行。流行到人人都想成“喬布斯”。
“喬布斯”別神話,被天才化。
當然,因為他做出了人人都喜愛的產品,當然在手機時代沒有現在這麼競爭白熱化的時代,在喬布斯大神還在的時代。
天才只是堅守了自己心中的理想和夢想,並且成功地去實踐了的人。
因為堅守自己心中的理想和夢想就不容易,然後還要堅持到實踐,同時能夠近乎完美地實踐,完成這幾項,最後到達終點的人就少而又少。
所以他是偏執的,對產品的偏執促使他的成功。
有一句話,叫偏執狂總能成功。因為只有一定程度的偏執,才能堅持自己的目標和信仰不動搖,哪怕是荊棘密佈。偏執用在產品上,就是完美的代言。
完美主義者好不好?很多人覺得不好,因為人生總是有遺憾。但是隻有完美主義者才能做出近乎完美的作品。令人驚歎的作品。
放棄完美,放棄偏執,也就放棄了成為天才的機會。
魯迅先生說拿破崙如果忘記了他身後跟著士兵們,只是認為自己比阿爾卑斯山更高,那麼他就跨入了瘋子的行列。
是的,任何人最終成為了天才,完成了他的完美目標,都是有很多的”士兵們“一起在完成天才們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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