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 魯迅:《過年》

魯迅:《過年》

今年上海的過舊年,比去年熱鬧。

文字上和口頭上的稱呼,往往有些不同:或者謂之“廢歷”〔2〕,輕之也;或者謂之“古歷”,愛之也。但對於這“歷”的待遇是一樣的:結賬,祀神,祭祖,放鞭炮,打馬將,拜年,“恭喜發財”!

雖過年而不停刊的報章上,也已經有了感慨;〔3〕但是,感慨而已,到底勝不過事實。有些英雄的作家,也曾經叫人終年奮發,悲憤,紀念。但是,叫而已矣,到底也勝不過事實。中國的可哀的紀念太多了,這照例至少應該沉默;可喜的紀念也不算少,然而又怕有“反動分子乘機搗亂”〔4〕,所以大家的高興也不能發揚。幾經防遏,幾經淘汰,什麼佳節都被絞死,於是就覺得只有這僅存殘喘的“廢歷”或“古歷”還是自家的東西,更加可愛了。那就格外的慶賀——這是不能以“封建的餘意”一句話,輕輕了事的。

叫人整年的悲憤,勞作的英雄們,一定是自己毫不知道悲憤,勞作的人物。在實際上,悲憤者和勞作者,是時時需要休息和高興的。古埃及的奴隸們,有時也會冷然一笑。這是蔑視一切的笑。不懂得這笑的意義者,只有主子和自安於奴才生活,而勞作較少,並且失了悲憤的奴才。我不過舊曆年已經二十三年了,這回卻連放了三夜的花爆〔5〕,使隔壁的外國人也“噓”了起來:這卻和花爆都成了我一年中僅有的高興。

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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