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兒不好惹

甘肅慶陽一個女孩,兩年前,在醫務室臥床休息時,被班主任吳永厚性騷擾。

後來向檢察院起訴,檢察院認為:情節輕微,不予起訴。

這個在花季的女孩,抑鬱。

2016年,兩次服藥自殺,未遂。

2017年5月,再次跳樓自殺,未遂。

今年1月,第四次服藥自殺,未遂

6月20日,在一百貨大樓跳樓身亡。

一個17歲的女孩,兩年經歷各種折麼,選擇輕生。

我的女兒不好惹

照片出自 印度«天空的另一半»,照片中黑道試圖逼男人賣女兒為妓,他堅決拒絕,小女孩在威脅下,逼著自己變狠變強大。

法律,保護利益,但保護不了你

發生這件事,作為一個父親,首選法律。

女孩的爸爸在半年後,陪同女孩,去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報案。

公安局的處理決定:對吳本厚行政拘留10天。

父親認為處罰不當,向慶陽市公安局申請行政複議。公安局維持原處理決定。

父親不服,繼續向慶陽市西峰區檢察院起訴。

區檢察院認為吳本厚的行為涉嫌犯罪,但最終區檢察院的決定是不予起訴。

父親堅持向市檢察院申訴,最終結果仍是不予起訴。

這裡的法律細節不深究,我們先來回答一個問題:

法律為什麼要保護女性?

因為女性是弱勢群體。

如果是這個答案,那就首先就假定女性是弱勢群體。

如果認為女性是弱勢群體,那在女性看來,我被性騷擾,是因為我弱勢。

也因為我弱勢,所以我沒有辦法。

因為我弱勢,我沒有辦法性騷擾男性。

是這樣嗎?

當然不是!

法律設了一堆罪名保護女性

核心不是女性是弱勢群體

核心是要保護女性的某種利益

這種利益首先是不可恢復的。

這個利益就是女性的性資源(包括猥褻、性騷擾、強姦、性交易等)

一旦侵害,不可恢復。

但所有所有法律,無論行政處罰,刑事責任,只能保護基礎的利益。

比如猥褻,在一定範圍危害之下,代價是10日的行政拘留。

除此之外

法律

無能為力!

我的女兒不好惹

《看上去就不好惹》之蘇聯女狙擊手柳德米拉·帕夫利琴科,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女狙擊手。出訪美洲時,她在美國用“先生們,我今年25歲,已經在前線消滅了309個法西斯,你們不覺得躲在我身後的時間太長了嗎?”

那還能靠什麼?

不!好!惹!。

我是父親

從0歲開始,除了母親的愛外,還有另外一種愛。

這就是父親的愛,給女兒信心,安全。

無論發生什麼

她有一個天不怕地不怕的父親幫她頂。

父親愛她,父親有力量

父親可以為她掄拳頭。

《唐山大地震》中,飾演父親的陳道明,得知自己女兒懷孕而且失蹤,陳道明脫下軍帽,又脫下軍裝扔向一旁,穿過鐵絲網門,走到陸毅面前舉起右手,一巴掌扇在了陸毅的臉上。

我是父親

從0歲開始,我就給她力量。

我會告訴她,女孩不是弱勢群體。

女孩可以玩洋娃娃,但並不代表女孩就是弱勢群體。

女孩跟男孩子一樣。

當有傷害,女孩可以扇對方耳光。

當有壞人時,女孩可以正當防衛。

雖然女孩的身體結構不如男孩有力量。

女孩同樣可以掌握一些技巧,讓自己安全。

比如,必要的防身之術。

比如,必要的警惕性(不單獨走夜路,不獨自和男性相處)

我的女兒不好惹

《看上去就不好惹》之:一個來自不起眼小島國的姑娘,現在卻成為了在全球備受歡迎的流行天后,性格耿直,撕逼才華,時髦美貌,誰能贏得過蕾哈娜?

我是父親

從0歲開始,我要讓她勇敢

勇敢不是魯莽

勇敢不是讓她掄拳頭打架

勇敢是有智慧去判斷善惡

如果是惡

有智慧和勇氣去面對、制止

我會告訴她溫柔,但不可做個軟蛋

扔掉矜持,從容大方

內心善良,但必須彪悍。

於善,是可人小公舉,於惡,是霸蠻女王

如世善,溫柔待之,如世惡,親手撕之。

可以是夢中芭比,但必有金剛之身。

我會撕掉弱勢、膽小、需要保護這些標籤

溫柔、勇敢、惹不起,才是你的模樣。

我的女兒不好惹

《看上去就不好惹》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西方記者提問:為什麼只有八個國家支持中國立場?華姐回應:你丫的不會數數?

我的女兒不好惹

如果有人動了你的身體

那說明他管不住他的下體

如果他的意志管不住他的行為

那他沒有行為能力

那麼

用你的智慧和行為

替他行為

像這樣的人

應該讓他蒙羞而死

而你

活得比陽光還燦爛。

我的女兒不好惹

《看上去就不好惹》之:瑪格麗特·希爾達·撒切爾,英國右翼政治家,第49任英國首相,1979年-1990年在任,她是英國第一位女首相,眼神之間處處透著一股狠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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