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北京市方便面政府储备资质的公告

关于征集北京市方便面政府储备资质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本市方便面政府储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拟对方便面政府储备资质进行公开征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主要负责方便面日常的储备与管理工作,在应急供应保障时,负责将方便面运送到指定地点。

(一)储备品种:方便面。

(三)储备数量:以本市政府当年下达的储备任务为准。

(四)储备协议:签订方便面储备承储协议,因政府储备政策调整而取消的储备品种,储备任务经告知后终止,涉及取消储备品种的协议条款解除。

(五)承储企业:经征集,确定1家承储企业。

二、基本要求

承储企业须具有储备商品的货源渠道及仓储、周转能力。储备商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质量标准,具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

三、申报主体条件

(一)在北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方便面经营企业。

(二)在北京市拥有方便面仓储库房(自有或租赁),租赁库房的,租赁期应最早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方便面仓储能力不低于200万袋(桶)。

(三)库房应为封闭环境,防潮避光,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库内须有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库房应有防火、防盗、防汛、防鼠等安全措施,实行专人管理。

(四)需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建有应急处置措施。

(五)储备商品进出库实行严格登记制度,并做到先进后出,企业应有足够的销售能力,保证储存商品的质量及新鲜度。

(六)为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企业在京津冀地区应具有每日不低于100万袋(桶)方便面的应急生产能力。

(七)具备应急投放运输能力。

(八)企业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四、征集时间

2018年7月25日至7月31日。

五、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主体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

(二)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三)本公告第三项所要求申报主体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7月31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或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储备调控处(丰台区横道沟西街2号院6号楼220房间),市商务委将择优确定参与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告由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云峰

电 话:010-87211603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