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许昌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红旗党组织”荣誉称号

「喜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许昌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红旗党组织”荣誉称号

「喜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许昌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红旗党组织”荣誉称号

★ 喜报★

近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许昌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红旗党组织”荣誉称号。

「喜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许昌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红旗党组织”荣誉称号「喜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许昌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红旗党组织”荣誉称号
「喜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许昌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红旗党组织”荣誉称号「喜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许昌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红旗党组织”荣誉称号

<< 滑动查看下一张图片 >>

★ 喜报 ★

院公诉科副科长董自华同志被禹州市委授予“大禹先锋“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喜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许昌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红旗党组织”荣誉称号「喜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许昌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红旗党组织”荣誉称号
「喜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许昌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红旗党组织”荣誉称号「喜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许昌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红旗党组织”荣誉称号

<< 滑动查看下一张图片 >>

「喜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许昌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红旗党组织”荣誉称号

党建

2017年以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和全体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建为统领,实现党建与检察工作的深度、有机融合,把党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健康发展。

讲政治,顾大局,在服务中心工作中彰显检察工作价值

抓教育,立制度,在强化队伍管理中促进司法能力提升

重创新、树典型,在争先创优中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强作风、正纪律,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规范司法行为

「喜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许昌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红旗党组织”荣誉称号「喜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许昌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红旗党组织”荣誉称号

审 核丨宋文涛

供 稿丨机关党委

编 辑丨陈永强

「喜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许昌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红旗党组织”荣誉称号

禹州市人民检察院

一起分享禹检的点滴

「喜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许昌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红旗党组织”荣誉称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