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背後的政策們

上週末,《我不是藥神》火爆影評圈,上映首日票房突破了3億大關,豆瓣更是爆出了9.0的高分。首映當天,觀眾席數次起立鼓掌,很多人都哭了。這部根據真人真事改編的電影,以小人物戲劇化的方式,將“癌症病人、醫藥公司、警察和程勇帶領的倒藥團隊”四者的困境與矛盾凸顯出來。癌症病人想要活命,醫藥公司想要利潤,警察想要維護法律,程勇最初也只想救自己的父親。站在中間來看,每一方好像都沒有錯,正是這種矛盾引發了社會上廣泛的討論。

這樣一部現實題材影片的順利上映,一方面在於電影本身的求生欲很強,另一方面也體現了現有制度的進步。而出現在影片結尾處關於抗癌政策的跟進文字也印證了這一點。本期,我們就來聊聊電影背後的稅務政策。

今年3月,國家癌症中心發佈了2018年全國最新癌症報告。報告指出,全國惡性腫瘤2014年估計新發病例為380.4萬例,平均每天超過1萬人被確診為癌症。那麼,今年關於抗癌的政策有哪些呢?我們按時間條線來看。

2018年3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仿製藥 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見》(國辦發〔2018〕20號),仿製藥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產生的研發費用,符合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仿製藥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

2018年4月12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要求我國實際進口的全部抗癌藥實現零關稅,並較大幅度降低抗癌藥生產、進口環節增值稅稅負。

2018年4月23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了《關於降低藥品進口關稅的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以暫定稅率方式將包括抗癌藥在內的所有普通藥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鹼類藥品及有實際進口的中成藥進口關稅降為零。(關稅)

2018年4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關於抗癌藥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47號)文件,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抗癌藥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36個月內不得變更。另外,自2018年5月1日起,對進口抗癌藥品,減按3%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增值稅)

從上面的時間表,我們能看到政府在發力。在減稅的同時,促進仿製藥企業發展,同時採取政府集中議價、將進口創新藥特別是急需的抗癌藥及時納入醫保目錄等方式,逐漸削弱進口藥的價格壟斷,讓老百姓早日用得起救命藥。

最後,以那位老奶奶的話作為結尾“4萬一瓶,我吃了3年,為了買藥,房子沒了,家人也拖垮了,誰家還沒個病人,你能保證一輩子不生病嗎?”。希望改革的步伐更快一點,來追趕病人生命消逝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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