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过渡期工作,满足群众合理需求,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自7月5日起,对2018年5月16日前已转出小客车(即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载客汽车)恢复办理转入登记业务。 分享到: 閱讀更多 海南交警 的文章 關鍵字: 转入 小客车 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