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水青山
春季
一水碧波,芳草茵茵,鳥語花香......
為進一步健全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構築合力,長效推動提升平和縣河道治理與管護水平,3月27日,平和縣檢察院在縣河長制辦公室設立縣人民檢察院派駐縣河長制辦公室檢察聯絡室,並舉行揭牌儀式。
揭牌儀式
3月27日,平和縣檢察院檢察長洪亮來到平和縣河長制辦公室,與該縣水利局局長黃平輝為平和縣檢察院派駐縣河長制辦公室檢察聯絡室的成立舉行揭牌儀式。
派駐縣河長制辦公室檢察聯絡室負責人。
洪亮檢察長察看派駐縣河長制辦公室檢察聯絡室。
洪亮檢察長聽取平和縣水利局局長黃平輝介紹平和縣生態水系現狀和平和縣防汛工作。
漲知識時間
河長制
河長制,即由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河長”,負責組織領導相應河湖的管理和保護工作。
河長辦
河長辦的職能是負責河長制組織實施的具體工作,開展綜合協調、政策研究、督導考核等,協調組織執法檢查、監測發佈和相關突出問題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派駐檢察聯絡室工作職責
互通信息
監督移送
立案監督
依法移送職務犯罪線索
提前介入
行政執法履職監督
督促行政處罰執行
監督判決和執行
環境公益訴訟
調研諮詢交流
派駐檢察聯絡室的工作機制
01
聯席會議機制
02
列席會議機制
03
聯合督辦機制
04
信息共享機制
05
宣傳普法機制
06
考核考評機制
為紮實開展“派駐檢察聯絡室”工作,平和縣檢察院和河長辦在九龍江西溪平和坂仔鎮河段的山邊村、心田村創立“生態檢察聯絡點”、“河長辦聯絡點”,成立2支共28黨員、村幹部、群眾代表組成的“生態水系巡護隊”,創建當日共計巡護河道8.9公里、農田125畝、山地300餘畝,以點帶面,保護平和水域---“漳州水塔”、“五江之源”。
平和縣檢察院在平和五中成立“‘小河長’工作室”,遴選12名品學兼優共青團員為“小河長”,通過小手拉大手,引導家人、親朋和其他群眾做“碧水藍天”的行動者、守護者。
平和縣檢察院將一如既往地倡導“崇尚自然、綠色發展”的生態生產生活方式,積極履行檢察職能,進一步完善涉水案件“兩法銜接”機制,創新工作新方式,促使該縣河長制工作上新臺階,積極服務“生態•活力•閒適”新和平。
閱讀更多 平和縣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