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中院集中力量對黎川被執行廠房強制清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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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令停工

撫州中院集中力量對黎川被執行廠房強制清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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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勸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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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帶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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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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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填寫扣押清單

撫州中院集中力量對黎川被執行廠房強制清場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司法監督員監督見證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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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走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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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清場

撫州中院集中力量對黎川被執行廠房強制清場

迅速進場

撫州中院集中力量對黎川被執行廠房強制清場

法警用餐

撫州中院集中力量對黎川被執行廠房強制清場

幹警用餐

5月28日,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黎川、廣昌、南城、南豐等四家法院執行力量,對黎川縣工業園區內的一家企業廠房進行強制清場。

被執行企業為江西新達實業有限公司。此前,該公司因拖欠黎川農業銀行貸款未歸還,被法院判令歸還貸款本金700萬元及利息,黎川農業銀行對江西新達實業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廠房、宿舍、土地使用權)享有優先受償權;保證人付年平、付紅梅對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等。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均未履行,且被執行人付年平、付紅梅和案外人寧金華等人在法院拍賣其廠房等抵押物過程中仍不斷加大投入,新建廠房,並層層轉租,導致抵押物無法有效變現,三次拍賣均流拍。目前,企業有數十名工人進行生產作業,被執行人母親、外公也在廠區吃住,大量的生產機床等設備需要清出。

為確保能夠順利、安全、有序進行,撫州中院成立了強制執行指揮部,多次召開案情分析會,深入實地對執行現場進行摸底,進行了風險評估和排查,制定出周密詳細的強制清場方案。同時,該院還抽調了黎川、廣昌、南城、南豐等四家法院30餘名幹警參與統一行動,明確了各自分工。在清場現場筆者看到,11輛警車到達目的地後,調查組、清點組、警戒組、釋法組、強制組、宣傳組等50餘名幹警迅速到位,按計劃開展各自工作。各個小組行動畫面均通過執行單兵裝備實時傳回執行指揮中心,統一行動指揮,即時處置突發情況。此外,法院還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司法監督員到場監督見證執行情況,確保執行工作的公開、透明、規範。

值得一提的是,黎川法院院長張松濤帶領該院執行幹警全程參與清場行動,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清場行動從上午9時啟動至下午17時45分結束,拘留1人,強制帶離3人,搬離機床等設備30餘臺,清理竹製半成品70餘札。

此外,就廠區大量竹筷等竹製成品處理,案件承辦人還提醒被執行人及時處理,避免損失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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