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最近新通知!將按月提高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

就在昨日,也就是6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網站發佈了《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關事宜的通知》(《通知》)。

《通知》指出,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繳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實現100%集中交存。繳存時間為每月第二個星期一(遇節假日順延),繳存基數為上一個月客戶備付金日均餘額。

央行最近新通知!將按月提高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

那什麼時候備付金呢?

所謂備付金,通俗來講就是在網上購買商品或服務時,由客戶支付的貨款,在客戶收到貨並且做出確認之前,一直存放在支付機構賬上的資金。

那這則央行的通知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繳存比例,是為了什麼呢?

為滿足支付機構特定業務需求,支付機構可以在備付金銀行持有相關業務專用賬戶。

(一)開展跨境人民幣業務的支付機構,可以持有1 個跨境人民幣備付金賬戶,辦理業務過程中,應遵守人民銀行跨境人民幣業務有關規定。

(二)提供基金銷售支付服務的支付機構,可以持有1 個基金銷售結算專用賬戶,辦理業務過程中,應遵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規定。

(三)獲准辦理“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業務的支付機構,可以持有1 個備付金賬戶。該賬戶只能用於收取客戶的購卡、充值等資金,賬戶內資金應於每個工作日大額支付系統業務截止前全部交存至人民銀行“備付金集中存管賬戶”。

(四)外匯備付金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執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現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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