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样女王》:给老娘干了这碗大蒜味咖啡

有的时候不小心就被归类了,当初郭德纲和周立波天天掐架,我因为力挺郭德纲,结果立刻就被一个挺周立波的朋友认定是吃大蒜的——我立刻走到他面前呵了一口气:还真让你说对了,然后我转身优雅地嘬了口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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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阿甘正传》在美国上映,阿甘精神成为美国人的代表:虽然傻但是勤勤恳恳,虽然土但是更接地气——这也是当初欧洲人对美国人的印象:粗鲁,不知礼数。

欧洲人是贵族的,美国人是草根的——但是真的是这样吗?

《我,花样女王》:给老娘干了这碗大蒜味咖啡

电影《我,花样女王》的原型谭雅•哈丁就是在《阿甘正传》热映时跌落谷底,从某种意义上,她就是阿甘精神的代表,鲁莽不知礼数,但比谁都拼命,从底层一步步踏实的拼出来——结果,却被美国人唾弃。

爬杆的谭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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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底层女孩谭雅,从小溜冰天赋过人,被蛮横的母亲送去学习花样滑冰这个贵族运动。但谭雅明显不是滑冰场上的女神,她粗鲁强壮,抽烟酗酒,满嘴脏话,并且毫不收敛。

虽然她是美国首位完成高难度冰上三圈半跳跃的选手,但却一直不受花滑界待见。1994年挪威冬季奥运前,她涉嫌与前夫密谋攻击对手,因此被判终身禁赛(我们熟知的关颖珊当初作为她的秘密替补)。短暂的怒放之后,谭雅彻底告别了花滑的舞台——这原本是她往上爬的希望。

谭雅的案例告诉我们,人生之所以艰难,不是因为它是个弱肉强食的丛林,而是一根必须往上爬的竹竿,无论你多么强壮,上面的人轻轻一脚,你就得狠狠地摔下来。

为什么谭雅要去学花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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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部电影只有,我很好奇花滑这项运动,简单百度了一下,说欧美很多选手为了训练都要举家负债——也许真的是个装B的贵族运动。

既然是穷人,为什么要去贵族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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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有一句话,底层孩子改变人生最好的办法,就是去练体育。NBA已经提供了大把活生生的案例。这应该能理解,为什么谭雅那个暴脾气的老妈在贫困的情况下,还把她送去练滑冰的原因——孩子的天赋是打开财富之门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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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说,花滑的规则究竟是好还是坏,虽然奥运会在该项目上,主要看的还是技巧,但据说在美国,选手整体气质包括身材和精神面貌都是考察的重点。影片中谭雅质问裁判她技术好,但为什么分数低?对方给她回答说:代表美国参赛必须有一个和美国相匹配的精神面貌。

她将要打开的不但是财富之门,还是阶层之门。那个新的阶层要求经济实力,要求审美趣味,要求生活质量,要求道德水平。

谁TM知道那是什么?老娘只想喝一杯大蒜味的咖啡。

这世界最大的门就是罗生门

我不知道真实的李四事件,因为本片很明显没有任何想还原真相的打算。这部电影的缘起也很有意思,活脱脱一个现代版的罗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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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天,好莱坞编剧斯蒂芬•罗杰斯看到了谭雅•哈丁的纪录片,他悄悄地找来了当事人谭雅及前夫杰夫,各自做了两个闭门访问,发现他们对当年发生的事的记忆都有很大差异甚至矛盾,所以就写下了《I, Tonya》这个剧本——看电影最后彩蛋,作者还采访了谭雅的母亲,而对方估计又给出了一个完全不同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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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影片是以谭雅的叙述为主,但真要纠结真相,你发现的其实还是个罗生门。谭雅自己的访谈也让真相更加模糊。一方面她极力否认自己知情,另一方面,她又瞧不起娇小姐南茜:“老娘从小就天天挨揍,不是也什么都没说嘛,她才挨了一下而已……”。并且在故事的最后,她打破第四面墙,对观众说:真相是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真相的版本。

导演,还我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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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无疑是小丑女的第一部代表作,但出于深夜门的立场,她的扮相总觉得有点惨不忍睹——毕竟我刚推荐过她那部惊为天人的《华尔街之狼》。

但就是这部电影,让我觉得玛格罗比是个令人尊敬的演员,好莱坞的女神很少美国本土的,澳洲和英国的居多。但玛格罗比这个澳洲美妞,偏偏敢脱敢露敢扮丑,从不把自己当女神经营——演员是份工作,不是一张脸。

强行转弯,顺便说下李敖

这部电影,让我感兴趣的有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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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美国人的文化自卑感。固然不知道花滑是不是真像资料上看到那么zhuangbility,但美国人面对欧洲人一向有种文化自卑感,欧洲人至今说起美国人还是把他们当做暴发户,这种软实力和经济实力无关。对贵族文化的追捧,往往是在文化自卑感的国家里才会发生。

谭雅正是毁在这种自卑里面。

《我,花样女王》:给老娘干了这碗大蒜味咖啡

第二,所谓上升的那根绳子。一根绳子从上面掉下来,你抓着它就能青云直上。每个国家都有打破阶层的通道,比如我国的高考。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像韦小宝一样,从妓院直奔黑社会也就算了,还傍上皇帝成为贵族在庙堂之上吆五喝六——那是小说,现实情况下,不同阶层之间的差异令人心惊,“何不食肉糜”的笑话比比皆是。谭雅注定是个失败的逾越者,她的“红脖”属性注定和贵族文化格格不入,就好像千金小姐从来瞧不起凤凰男,这与善恶无关,只与阶层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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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所谓真相。是的,关于这部电影,我本无心求真相,真相不是电影的关键。偏巧的是赶上李敖去世了。在自媒体盛行的时代,我知道关于他的种种必然这几天充斥网络,但也知道估计没几个是真了解他的。李敖身上最大的悖论就是:真相。

他本人的很多符号都是矛盾的。身为“中国最后一个旧文人(李敖自评)”他被人认为是低俗的,他自己也开玩笑自己很多书在内地当做小黄书卖;作为胡适的嫡传,他真正的内核是宽容,但现实他又是睚眦必报斤斤计较;他大概是两岸之间最著名的文化人,而大部分人读的都是借他名义发表的假文。

真实是什么?

谭雅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版本。李敖的性格,估计也不介意人们现在议论纷纷。但是毕竟他一生所求就是“真相”两字,到死自己还是个迷,但总觉得有点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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