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请积极举报梁俊文的财产线索及具体去向!悬赏执行到位有重奖!

举报有奖|请积极举报梁俊文的财产线索及具体去向!悬赏执行到位有重奖!

举报有奖|请积极举报梁俊文的财产线索及具体去向!悬赏执行到位有重奖!

梁俊文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梁俊文,男,30岁,公民身份号码:442000198805237356。

1户籍所在地:

广东省中山市港口镇翠港新村4巷38号

2.立案时间:2017年5月19日

3.执行案号:(2017)粤0605执5717号

4.执行依据:(2016)粤0605民初11446号

5.案情简介:

2014年10月17日,广东佳明机器有限公司与梁俊文签定了“购销合同”,梁俊文以369000元的价格向广东佳明机器有限公司购买PD120-KX三台全电脑伺服注塑机,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即付首期款110700元,余款于2015年1月20日付清。梁俊文所购得注塑机在总机款未付清之前,第二条约定的机器全部所有权属于广东佳明机器有限公司,梁俊文不能转让、抵押或作其他非生产性用途。梁俊文要按时付清分期款数,任何一期应付款逾期仍未支付的,广东佳明机器有限公司有权先停机并停止售后服务,并对梁俊文已付出的机款扣除折旧款(折旧款=总机款×8%×梁俊文使用的月数)后,余款退还。逾期付款的赔偿金为日5‰,即赔偿金=逾期付款的金额*逾期付款的天数*5‰。合同签定后,广东佳明机器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9日交货,但梁俊文却迟迟不履行付款义务,截止起诉之日,梁俊文仍欠机款本金28万元。

6.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梁俊文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广东佳明机器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58300元及以该款从2015年1月21日起按日1‰计至付清款日止的违约金;

在未付清货款前,申请执行人广东佳明机器有限公司向被执行人梁俊文卖出的三台PD120-KX全电脑伺服注塑机(编号分别为:14H044、14H045、14H036)的所有权属于申请执行人广东佳明机器有限公司。

7.履行情况:截至本信息在《今日头条》发布之日仍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目前本案被执行人已经被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依法限制其在购房过户、乘坐飞机高铁、住宿高档酒店、子女在贵族学校入学等方面的高档消费。

8.悬赏执行的金额

本案未履行金额为482555.77元,悬赏金额为执行到位金额的4%。

10.执行风险警示

:南海法院敬告社会各界,涉案被执行人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已被强制执行中,与其交往特别是发生经济往来时应特别关注债务偿还能力。此外,部分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穷尽各项执行措施仍然存在执行无果的,属于执行不能,我们呼吁被执行人讲究诚信,积极履行债务,也希望申请执行人能够理解客观现实。

执行指挥中心举报电话:0757-81852666

承办人电话:0757-85582876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