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在經營範圍之外開展業務活動嗎?

公司可以在經營範圍之外開展業務活動嗎?

律師解答】企業法人應當在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但是,公司超越自己的經營範圍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也不應因此認定合同無效——除非該合同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的規定。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四十二天條 企業法人應該在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範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准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賁靜靜律師:女,漢族,甘肅兩當人,大學本科學歷,法學學士學位,現致力於公司法律顧問、經濟糾紛,知識產權,債權回收,行政訴訟。曾參與辦理了多起婚姻家庭,民間借貸、合同、公司事務等訴訟與非訴訟業務。成功代理多起爭議標的大,法律關係複雜、具有較大影響的訴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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