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故事|妓院老闆竟讓親生女兒做妓女

上一期{成都故事},Go君為大家講述了成都揚州臺基(妓院)的發家史,相信大家對揚州妓女那種“抱團發展”的精神印象深刻,畢竟,幫助老鄉或親人解決吃飯問題,這個倒是人之常情,但把親生女兒推入火坑,也來從事妓女行業還不以為恥,這就真的刷新了人們的三觀底線了。

成都故事|妓院老闆竟讓親生女兒做妓女

揚州臺基妓女的來源有三類:一種是臺基的老闆出錢買來,當時成都妓院絕大部分都是這樣;一種是臺基老闆的親生女兒,是的,你沒有看錯,親生女兒;另一種是原來的妓女在別的臺基上搭班、做包賬。把自己的女兒賣給臺基,當然是舊社會受剝削壓迫不能生活下去的那些窮人,他們本不是自願的,是出於走投無路,無可奈何。臺基老闆叫自己的女兒當妓女,不完全是由於家庭窮苦,而是某些地方(例如揚州)的特殊風氣,總的說來是舊社會人剝削人、人奴役人的殘酷現實,以及金錢萬能、唯利是圖的卑鄙習慣勢力所驅使,那些當父母的認為,讓女兒幹這種職業,並沒有什麼不妥,是謀生和發財的正當出路。原來的妓女搭班、做包賬,因為自己租不到房子,無錢設備,為了有一個像樣的基地,便於活動,增加“生意”,不得不忍受臺基老闆的分成剝削。

成都故事|妓院老闆竟讓親生女兒做妓女

△窮人走投無路,往往只能賣兒鬻女

成都“三姨媽”臺基(妓院)的秀清(在上一期{成都故事}我們有介紹過),她說,臺基老闆出錢買姑娘當妓女,有兩種方式:

一種叫押賬。窮苦的父母把女兒押給臺基老闆,得到一筆押金,少者幾百元,多者一二千元。女兒出押的期間,一般是3-5年,在這期間,她在臺基上當妓女找來錢,都歸臺基老闆所有,而這些錢,僅僅只能作為押金的利息,妓女本人是一文錢也不能私有,到押期滿時,她要離開臺基,還得退還臺基老闆的押金。如果這名妓女在押期未滿時離開臺基,還得另外雙倍賠償臺基老闆的押金。可以想象,有多少父母能在押金期滿後退押取贖呢,多半都是她們自己尋找客人代為贖身,等於又變相地賣給另外一個客人,去做他的老婆或小老婆,秀清即是這樣的例子。如果連贖身的客人也找不到,就只有繼續被押在這個臺基上,替老闆掙錢。當這個女人青春不再,她的價值也就被壓榨乾淨了,老闆也可以在押期滿後,把她另賣另押給別人。她們的命運總是十分悽慘。

成都故事|妓院老闆竟讓親生女兒做妓女

△吃飯都成問題,勞苦大眾掙扎在死亡的邊緣

另一種叫連根濫。窮苦的父母把女兒徹底賣給臺基老闆。賣斷之後就不能退價款不能取人了,但所得價款比押賬低得多,通常是三五百元,最少幾十元,最多一千元左右。這種買斷的姑娘,臺基上叫“本堂姑娘”,臺基老闆把她當一個物品一樣,完全佔有。平時做“生意”找來的錢當然全歸老闆所有,另外,老闆還可以隨時把她出賣出租出押,她們的婚嫁也完全由老闆以賣貨的方式擇高價出售。她們沒有任何人身自由。除了有看中的闊人出高價替她贖身外,就只有長期受臺基老闆折磨,或由老闆轉賣他人。


成都故事|妓院老闆竟讓親生女兒做妓女

△那個時候,婦女們根本無力反抗,只能任人宰割

搭班的妓女,對臺基的關係比較自由些,她們的穿吃都是自理,收入與臺基對分或四六分賬。她們的婚配,臺基不干涉,但由於臺基老闆對她們的收入有分成的權利,她們的行動,尤其是“業務”收入,要受到老闆的嚴密監督,她們不能私藏客人給與的任何財物,如果有這樣的情況,或者“生意”不好,就要受到老闆的責罰,或把她趕出臺基。臺基上來了濫兵流氓,不給代價,強迫妓女伴宿,臺基上總是叫搭班的妓女去受侮辱,這叫做“打兵差”。


做包賬的妓女,則是在臺基上包一個房間,說定每月給臺基包繳多少錢,生意自己做,盈餘的歸妓女自己。“打兵差”或應付下等客人,臺基老闆也是叫她們去頂住。她們縱是沒有收入,包銀總是要照繳的。

臺基老闆的親生女兒,情況雖與押來或買來的姑娘不同,但也只是少受些打罵折磨而已,她們既是父母的搖錢樹,在搖不出錢,或者搖出來的錢太少時,仍要受到父母的輕視和虐待,因為她們的父母既已忍心讓她當妓女,就說明一心只看在錢份上,而沒有什麼骨肉感情可言了。

妓女的來源,雖有上述幾種情況,但總以臺基老闆出錢押來或買來的佔大多數,因為頭等二等臺基,自己生意好,根本不用做包賬,搭班也少;三四等臺基生意不好,也少有人願意搭班。至於臺基老闆親生女兒當妓女的,人數也不過十分之一二,因為揚州臺基的妓女,在上一期{成都故事}我們也說了,真正的揚州人並不多。

本期我們就說到這裡。那麼,臺基老闆為要從這些妓女身上儘可能多的榨取金錢,都會想出哪些法子,讓她們出賣色相多接近客人呢?關注我們,{

成都故事}下一期為你繼續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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