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家買房,我月工資五千給娘家兩千,婆家對我不滿,我孝順有錯嗎?

高麗允


美女,你這樣做看起來很不錯,其實,你是大錯特錯。孝順是永遠不會錯的,就像愛你的孩子一樣。但愛的方式不對,就可能成了溺愛。孝也一樣。你不管婆家如何,堅持自己,你以後會痛苦的,我從四個角度分析一下:

第一:婆家買房子正是用錢的時候,而你在關鍵時候去拿錢回自己家裡,這個是不合時宜。你不從你的父母那裡借錢就不說了,你還要給錢。你要真正明白婆家和孃家的關係。

第二:你在關鍵時候,不幫孃家。那麼婆家人就會認為你根本心裡就沒有婆家人,你以後的日子會很痛苦,你的丈夫,婆家會給你很多不自在。對你處處設防,處處給你添堵。你到時是如何被氣瘋的你都不知道。

第三:你給孃家的錢,需要和你丈夫商量吧,因為婚後的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擅自做主是不對的。無論這個錢是用來幹什麼。

第四:處理孃家和婆家的關係是一門學問,你要慢慢悟,一根筋是自討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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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哲學


婆婆家買房子,在這個關鍵的時候,你卻給自己的孃家2000塊錢,我覺得這種時候真的不合適,因為作為一個兒媳婦兒。婆婆是你的家人與你的孃家人也是一樣的。人家在這種買房子需要錢的時候你卻把自己的工資拿出2000塊錢給自己的孃家人。你這種做事的方式真的很不好。其實即使婆家人不挑你的理,但是你覺得你這樣做好嗎?不要把婆家人不放在眼裡。做什麼事都要公平,公道千萬不要傷了婆家人的心。如果你現在醒悟到自己做的事情不合乎道理的話,那麼你現在趁早也給婆婆2000塊錢。我想這樣大家都公平,也就會。不在意你的這種做法了。要不就會影響家庭和諧,激發家庭矛盾的。所以說還是別再做這些傻事兒了。



伊春美食美客


你當然沒錯,錯的是你愛人瞎了眼。這麼做,你把你自己的家庭放在哪裡,把你丈夫,孩子又放在哪裡?從題主的表述看來,月薪5000並不是大富大貴的人,而且還把40%倒貼回了孃家,這種行為是孝順嗎?既然如此,如果題主的婆家要買車,開公司,或者有個紅白喜事,題主是不是都要以孝順的名義贈送?

1.什麼是孝順?這是儒家提倡的做人標準,但是,這也是有前提的,禮制不止是講禮貌,而且社會階級不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行為規範。並不是任何事情任何人都要講禮貌。比如顏回去世了,他的父親顏無繇因家裡窮,就請求孔子把車子賣了來幫他安葬。

如果題主是孔子,自己最喜歡的徒弟去世了,肯定會照做。可是呢?

孔子認為不妥,說:“顏回和孔鯉雖有才與不才的分別。但對我們來說,也都是自己的兒子呀!孔鯉死的時候,也只有一層棺而沒有外槨。我總不能徒步走路而把車子賣了替他買槨,因為我曾經位居人大的行列,照禮是不可以步行的。”

實際上,孔子是拒絕的。孔子明白愛不是亂愛,不是放飛自我,無所顧忌的愛。愛,也是要看人的。如果,愛一個人不合規矩,不合禮數,那就應該拒絕。

所以題主覺得自己比孔子偉大嗎?雖然時過境遷,題主這件事幹的肯定不合規矩。

2.或許題主會說,孔子和顏回是師徒關係,不是父子關係,其實孔子說過:材不材,亦各言其子也。一個有才華,一個沒才華,但各自都是自己的孩子。

那麼孔子為什麼拒絕呢?因為已經是有身份的人,出門不能沒車。

因此,對於孔子而言,做事行善首先要擺正位置,其次要名正言順,最後要量力而行。

多問一句請問題主的車買了嗎?家裡有多少套房子了?題主那麼大氣肯定有幾個億資產吧,否則幾千塊根本不放在眼裡?

3.題主問自己是不是很孝順?這的確很孝順。為了讓世人知道題主孝順,為什麼不把與丈夫的所有財產全部轉獻給父母呢?你想你把家裡房子和存摺全部給婆家,才會被人歌頌,才能得到誇獎。

這還不夠,題主應該把婆家的所有家產也想方設法撈給婆家,方顯大氣。

可是,題主很顯然不知道,不管在傳統社會,還是現代社會,公婆也是爸媽,也是要盡孝的。

題主一言不合就對孃家盡孝,那對婆家豈不就是不孝嗎?其實生活中有很多人喜歡以道德的名義,孝順的名義為非作歹,給自己樹立個道德的理由,行著假仁假義,不仁不義的事情。不以為恥,反以為榮,時刻以道德楷模自居:

我有錯嗎?我那麼道德,那麼孝順,是你們的錯。

題主長點心吧,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門。

3.最後,我們來普普法。結婚前直系親屬是父母?但是結婚後,第一關係人是配偶。結婚後的收入屬於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

比如財產的繼承權,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也就是說,題主的父母想要得到題主的財產,要排在丈夫和孩子以後,甚至在婆家的後面。

所以,題主是孝順嗎?是的,這是自己偏心眼的理由。題主有錯嗎?一個道德聖母怎麼會有錯呢?

盡孝可以,但是一定要有度,有立場。如果連自己都過不好,這種孝順只是一種愚蠢。

題主可以離婚,然後全心全意的回家盡孝。到時候,你會看到很多有趣的現實。

讓愛回家,這個家不只是孃家,也是婆家。不只是父母,還有丈夫孩子。


中華鬼谷子智囊團


這娘們,這問題問得,氣勢兇兇,惡意滿滿。

說老實話,我要是你男人,我都想揍你,你造不?你這做媳婦兒的,說個話都是十二分的挑釁,明顯欠揍好不?

首先,“我孝順有錯嗎”?就是典型的政治正確,與道德高地。掂住一個孝順,就以為自己擁有了迫擊炮,可以居高臨下地轟所有的人了。孝順固然沒錯,但孝順也講個法理情的。中國二十四孝,都是孝順。你告訴我錯不?不說其它了,只說我們安陽林州的那則郭巨埋兒:漢郭巨,家貧。有子三歲,奶奶經常跟孩子分吃東西,於是郭巨跟老婆說,光娘都不夠吃呢,這孩子天天跟娘分吃,不如埋了他。老婆哭了,不捨得。這個當爹的比你還理直氣壯,說,兒可再有,母不可復得。

用現在的術語來講,母親是絕版,而兒子可以有很多備份。你說他說得有錯不?你學他不?你現在有娃了沒?

這故事直接把魯迅嚇傻了,小時候看《二十四孝圖》,最怕郭巨埋兒。一是自己再不敢做孝子,二是老擔心他爹做孝子,特別是他們家境越來越不好,常聽到父母愁柴米,而祖母又老了……

郭巨的時代,埋子可能不犯法,因為漢朝天天舉孝廉呢。但是我們現在的時代,埋子可是犯法的。所以,你不要以為打著一個孝順的高帽,就可以為所欲為,不講法了。

其次,我給你普普法吧。站在法的角度,你結婚了,你與夫的財產,就是你們共同的家庭財產,它是受法律保護的。你的工資,你的夫有份,夫的工資,你有份。不管是他,還是你,處分自己的工資,都得經對方同意好不?你這法盲的樣子,叫人瞅著都嘔!巨同情你老公!

第三,你瞅瞅你的態度,絕對是賤人欠打。你看看你炫的,房子是婆家買的,你一分錢不用分擔;然後你工資的一少半,以挑釁的姿態倒貼回孃家。你想炫什麼呢?炫婆家都怕你呢,還是炫自己賣價高,夫家既得全款給你買房,且每月還得固定給你娘二千賣女錢?我一個網友移民外國了,他前幾年給我打電話,說中國女人移民了,也依然不是世界文明人。平時說話,必男女平等,啥便宜都得佔;可是一說結婚買房,她馬上改男女不平等了,說,買房養家,不都是男人的事兒麼?甚至做飯,她都不做,說現在都是男人做飯。那你做啥?你整個氣勢,就是告訴我們,你老公家活該冤大頭,而你給了孃家錢,還賺了孝順。雙方老人都是老人,你只孝順一邊,叫什麼孝順呀?你那叫偏心好不?

第四,中國是講人情的,法經常被當垃圾,扔得沒影沒影兒的,但這不是你無法無天的理由。我經常強調,凡事要講法理情。法理情能三合一,更好,不能三合一,通籌安排。你給孃家錢,必得丈夫同意。丈夫不同意,他站的是法律;丈夫同意,他站的是情。至於理,你也說了,婆家不滿。為嘛不滿呢?那就是在理上,你沒有說服他們唄。怎麼說服呢,那就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如果雙方家庭情況一樣,那麼,給孃家兩千,也得給婆家兩千。如果雙方家庭不一樣,那麼,適當的傾斜下相對貧窮的那一方,也是可以的,但雙方是好說好商量,都是你好我也好才成;至於贍養老人,如果老人沒有生活來源,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那麼,你老公就不能攔你給孃家錢,但是,站在法律的角度,贍養費應該是多少,是有數目的,也不是你說給多少就給多少的。兩口子離婚,一方給孩子的撫養費,還是有算法的,是不?你看看你的提問,沒提孃家經濟狀況,沒提婆家經濟狀況,沒提是贍養,還是額外補貼,沒提丈夫是否同意,沒提這個婆家不滿意中的婆家,是否包括丈夫本人。我的感覺,你就是個二百五。這個提問的架勢與語氣,既夠打你,也夠休你了。

第五,幸福是一種能力。感覺你在這方面,無能之至。難道你就不能既給孃家拿了錢,婆家又沒有什麼不滿嗎?你對婆家足夠好,法理情又都佔,那麼他們能有什麼不滿?

世上一直不乏一種女人,嫁了人都不知道自己與夫組成了新的家,而是把自己整成潛伏在婆家的孃家派來的臥底。不是往孃家偷東西,就是往孃家送錢。你娘養了個薛蟠兒子需要你來供養呢,還是你想學《歡樂頌》裡的潘勝美,兜不住自己卻想兜住整個孃家呢?

《禮記•大戴禮》曰:“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盜竊,去。”這就是民間所謂的七出,也就是七種休妻的理由。原先我一直不明白,古時候的女人,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她如何盜竊。現在終於明白了,原來是針對你這種女人的。

傻冒一個,嫁個婆家,把自己整成日本鬼子一般,婆家對你同仇敵愾,自己生活明顯打理不好,還如此耀武揚威。

好好提升一下自己吧。祝你幸福!


端木賜香


很簡單,你丈夫每個月也拿2000給婆婆,你樂意嗎?你肯定覺得這日子沒法過了,丈夫心不在這個家。

一樣的道理,你給人的感覺就是吃裡爬外,沒打算好好過日子,心不在這個家。婆家買房子,那是婆家的事,說的難聽點,你只有住的權利。如果不給你買房子,你自己就不買房了?就不攢錢了?

就算你不買房,你自己的小家要不要存錢過日子。要不要為突發事情做準備?錢都給你孃家了,自己小家過的緊巴巴的,出了啥事,等著婆婆出養老錢?

女兒嫁出去了,就要多為自己的小家考慮,給孃家錢,是非常忌諱的。一次兩次問題不大,次數多了,你這個小家還能維持多久都是個問題。你也別埋怨你丈夫不體貼你,你自己心都不在這個家。

如果說,孃家沒有收入來源,你可以偶爾接濟。但是,時間久了,你讓婆家怎麼想?婆家就該給你小兩口擦屁股補貼你們的家用?你們就不該一視同仁給婆家也每個月打錢?你非說婆家有錢,那你房子也別要了,小兩口自己搬出去自己租房子,那是你婆婆的房子,沒有義務免費給你住。

孃家和婆家的關係,一直非常微妙。你這樣做,就是把你丈夫夾在中間受氣。這日子久了,你自己也做好離婚的準備。原因你自己也懂。這個問題是個火藥桶,導火索,現在沒問題,可是一旦和其他問題交織在一起,可以炸幾百裡的那種。

最好的辦法,說了,還是兩邊分居,一視同仁。你給孃家2000,就得給婆家2000,沒錢自己熬著。只給孃家,這個東西,沒人不會多想,你可以說你只是孝順,問題是,你只能說你自己說,你不可能不讓人多想。很多事情,一旦多想了,那恐怕是完了哦。

你想這麼孝順,又不想熬著緊巴巴過日子,那沒得辦法了,週一民政局見吧,離婚這個印章這是遲早的。

最後說句討厭話,你這種人我見過人多。在小縣城,很多男方娶了農村的女孩子,男方家長省吃儉用把自己的房子賣了給小兩口買了一套大房子,準備結婚後和小兩口住在一起。結果結婚後,孃家爹媽來探親,就跑到人家爹媽的房間裡賴著不走。男方爹媽沒辦法了,大晚上有家回不了,在外面打旅館,到後面女方家長直接就住下了,男方父母沒地方住了到處租房子。自己把養老的錢都投進去買房了,結果自己到最後還要狗一樣到處租房子。孃家媽啥事沒幹分錢沒出,還在家裡耀武揚威,把婆家追的雞飛狗跳,一個人來了不說,還把自己的孫子孫女侄女都帶來了。房子到底是婆家給小兩口買的婚房還是給你孃家媽買的養老託兒所?

別不服氣,你給我的感覺就是這樣。你不是孝順,只是溫情的想把婆家養老的錢掏空,敲骨吸髓而已。


泛亞中心見習翻譯員


你一共就5000元,每個月要給孃家2000元,你自己的日子還過不過?為何要給孃家2000元?不管是什麼原因,都不合適,大多數男人肯定都有想法,心理會默默地說:你回孃家,過你老孃過去吧!

在這裡,想要說明幾點:

第一、為何要給孃家2000元,得弄明白啥原因。這裡可能有很多種情況,一是純粹是為了樓主所謂的“孝敬”,每個月給孃家一點錢,表示自己沒有忘記父母,感恩父母,如果是這樣,那是愚昧、愚蠢的孝敬。孝敬、孝順父母,不是用金錢來衡量的,多打電話、多陪伴,才是最好的孝順,你以為每個月按時給2000元就是孝順了?

二是家裡確實有困難,需要自己幫忙,按時打錢過去。如家裡父母生病,沒錢治療。或者說,每個月需要幾千元的治療費,父母是農民沒有收入,自己又是獨生子女,沒有人能幫助得了,必須需要自己幫助,不然父母就沒法治病了。

如果是這樣,情有可原,但必須跟丈夫商量清楚,經過丈夫同意,我想,大多數通情達理的老公,都會同意的。但這樣確實會給自己家庭帶來生活壓力,尤其是在二線以上城市,你老公如果又是企業普通職工,不是做生意的,收入有限,如果還要養孩子、養車、還房貸,那壓力非常大。因為你的收入3000元(5000元減去2000元)只夠養活自己,所有養孩子、車子、房貸壓力全壓在你老公身上,他的壓力可想而知,如果僅僅是企業普通職員或者政府系統普通公務員,根本就養不活這個家。

二、有小家才有大家,通情達理的父母不需要金錢孝順。作為做父母的,都希望子女幸福,在金錢方面,他們不希望給子女增加任何負擔,即便是給你帶孩子,如果自己有退休工資,也不會向子女要錢,甚至自己掏錢買家用日常東西,或者扶持困難子女。因為他們知道,只有小家幸福了,大家庭才會幸福,一家人才會才會快樂。

我想,你的父母,只有確實出現困難,需要資助,才拿這個錢。如果沒有困難,卻理所當然的要收取你的2000元錢,只能說,這樣的父母,也是夠奇葩的,絕對不是通情達理的人,絕對時金錢至上父母,

3、給錢和買房、孝順沒有任何關係。婆婆家出錢買房,那是大多數男方理所當然要出的,因為女方可能會出裝修錢、買車子、辦理嫁妝。當然了,如果女方家庭條件好,為了結婚後婚姻地位對等、有底氣,少部分女方也會出錢一塊購房。總之,無論是什麼情況,每個月拿出2000元給孃家,還振振有詞地說是婆家買房,自己孝順父母,那是愚蠢的說法,沒有腦子的說法。婆家買房跟你給孃家人民幣有啥關係?跟你的孝順又有什麼關係?你考慮過老公的感受嗎?考慮家庭的支出嗎?

4、必須清楚,結婚是兩家人事情,但過日子是一家人的事情。雖然說,結婚是涉及到男女方兩個家庭的事情,但一旦結婚後,就組建了一個家庭,家庭婚姻怎麼經營、家庭收入如何分配、支出,那就是你們的事情,夫妻說了算,父母最多隻是建議,僅做參考。你們的家庭收入和支出,需要兩個人一塊規劃、計算,而不是自己說了算,也不是自己想幹嘛就幹嘛,想給孃家就給孃家,如果你老公也把錢給婆家,你願意嗎?如果收入各過各的,不管家庭開銷、支出,不管房貸、養車養孩子,那這個家庭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婚姻也就名存實亡了。所以,幹什麼事,都商商量量,共同協商解決,家庭才會和睦,才會幸福。

尤其是在收入、金錢的支出方面,必須雙方溝通解決。因為,你們結婚了,父母也管不了,需要共同去經營。

5、不要以為你老公沒意見,估計跟你離婚的想法都有了。任何老公,如果孃家沒有困難,每個月老婆給丈母孃岳父家裡2000元,肯定都有想法。即便他不說,只是陰在肚子裡,當哪天忍受不了後,就會爆發。尤其是這種給錢沒有經過老公同意,自作主張。或者悄悄給,不讓老公知道。

不管事那種情況,老公都是有想法的,即便你現在悄悄給,他不知道,一旦知道,就會引發婚姻家庭危機。

所以,如果父母家沒有困難,趕緊打住,因為接收了你的錢的父母,估計也不咋樣,極有可能是把你的錢給其他子女買房買車,這樣的家庭,多的很,特別是重男輕女的父母,女兒嫁出去後面,還向女兒要錢,把錢拿來給沒有出息的弟弟花銷。我身邊就有,這樣的父母,是偏心和有偏見的,教育子女是有很大問題的,如果是這樣,就沒有必要給錢了。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99隨便語:這是新舊兩種婚戀觀的衝突。要我說,妻子願意拿錢給自己父母,要有意見也是她老公有意見,關婆傢什麼事?

咱不說孝順不孝順,其實這個事兒,就是小家庭與婆家,孃家的關係問題。

從老一代人的觀念講,女人嫁到夫家,從此就是夫家的人,叫作”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自己爹媽雖然還是爹媽,但也僅是情分而已。

作為大家庭裡兒媳婦,她的收入當然是屬於夫家的。

更甚至於,她的人也是夫家的!

在這種情況下,兒媳婦拿”自己的收入“給自己父母,說嚴重點也叫”偷“,是嚴重損害夫家利益的事情,這要放在古代肯定是不小的罪名。

第一,二十一世紀的現代,有些觀念應當改一改。

比如說,現在已經是現代社會,傳統的大家庭觀念,已經被小家庭所取代,作為小家庭的主人,就是丈夫和妻子,哪裡還有”父母掌管一切“?

婚姻法規定,夫妻財產才是共有的,小夫妻的財產與父母的財產,不能混同。

小夫妻的財產如何使用,婆家無權干涉。

第二,兒媳婦願意給孃家錢,婆家憑什麼不滿?

嚴格說來,題目中設定的情節,邏輯上有問題,似乎想表達一個意思:由於婆家想買房,需要用到小夫妻的積蓄,但兒媳婦把錢給了孃家,於是耽誤了婆家買房,於是婆家不滿。

很沒道理。

假如婆家需要買房,那是婆家自己的事,難道要把小夫妻的錢,看作自己的錢嗎?

第三,有權對妻子不滿的人,只能是丈夫。

妻子將自己40%的收入,給了自己父母,這種行為是否恰當,要根據小夫妻倆的實際情況而定,但肯定與婆家沒關係。

就拿我自己來說,我是70後,我們家的錢一直由妻子管理。

假如我妻子把錢”孝順“給她的父母,我有意見嗎?

沒意見。

只要我妻子認為有必要,我肯定不會有意見,因為在我看來,我們夫妻自從結婚之後,就是一個整體,我們的利益是高度一致的。

結束語:別拿什麼”孝順“壓人,也別用什麼”孝順“找理由。小夫妻的財產就應當獨立,有錢沒錢,怎麼花,那是小夫妻自己的事,哪怕父母也無權過問。


99隨便


孝順沒錯,錯的是你用錯了方法,我們孝順也要量力而為,而不是沒有原則的不要底線的孝順。

你一個月賺5000元,要拿2000元去孝順,那麼請問,你自己的日子怎麼過?你還過不過?你這不是孝順,而是分心,也是沒想好好過日子。

你自己理直氣壯的認為拿自己薪水的的40%給孃家是孝順,那麼再請問,你會允許你老公也拿40%給他的父母嗎?你要孝順,他也要孝順呀,如果你們都這樣做,你們的日子還過個毛呀。

結婚組成家庭,就意味著是夫妻兩人共同經營這個家庭,你們的薪水主要是為這個家庭做貢獻的,包括未來的孩子,和你們夫妻二人,而不是主要的部分全給父母,你也這樣孝順,他也這樣孝順,你們家就亂了。

我們是要孝順父母,我再問一下,你沒結婚的時候,會把薪水的40%交給父母嗎?恐怕捨不得吧,而結婚了,為什麼要這麼做?沒結婚時就不需要孝順了嗎?

父母有父母的家庭,你們有你們的家庭,父母需要孝順,但要根據你們的經濟水平,有能力多給點,你一個月5000元,自己還不夠用,還要給父母2000元,這不是孝順,而是不想過了。


韓東言


特意評論第一個歷史達人“端木賜香”,因為評論有字數限制,所以就在這裡發了!



看您頭像,是個女性,還很像高知女性的樣子,但是為何在您心中,女性地位這麼低呢?

讀了這麼多書,學了這麼多歷史知識,為何在您心中沒有一點女性的尊嚴呢?

一開口就稱題主為“這娘們”,這種稱呼多少有點不尊重別人的意思吧?是什麼給了你這麼大優越感呢?

你文章開頭說題主言語中有對丈夫的挑釁意味,該打!如果您是題主男人,您就打她!請問一下,難道女人抱怨一下就該打?女人但凡有一點不對就應該被丈夫暴打?

照您這個邏輯看來,家暴是可以被默認,甚至是是可以被鼓勵支持的嘍?女人是不是就沒有發言權啊!

您這種說法就是很明顯的不尊重女性,正是有您這種思想在作怪,婚內家暴才這麼觸目驚心,您可以去了解一下,每年有多少女性死於家暴!又有多少家暴直接導致了離婚!

也正是託你們這些人的福,我們年青一代的女性已經對結婚沒有什麼興趣了!在家是寶貝呢,嫁過去一言不合就要捱打?這是什麼霸王邏輯?

後面您又說題主是法盲,請問您不斷給題主扣帽子,貼標籤,甚至是給題主汙名化,有意思嗎?(如果不知道汙名化是啥意思,自行百度)

按照妻共同財產來說,題主老公也有收入啊,平時難道用在婆家的家用不多嗎?

而且現在獨生子女這麼多,女孩嫁出去如果真的是潑出去的水,那麼獨生女父母怎麼辦呢?

社會在變化,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要拿古代那一套來衡量現在的問題

後面您又舉例孝順的問題,又舉例古代不讓女性出門的問題,說就是為了防止樊勝美這類的女人,呵呵!

即使她的原生家庭多麼糟糕,也給了她生命,給了她活下來的一些幫助,沒有發生在你身上,不要用您高高在上那一套來說。

而且古代女子無才便是德,女性多數不能上學堂,長大一點就是家裡的傭人了,各種家務天天做,嫁出去只是換個地方做傭人。

所以重男輕女才這麼嚴重啊,因為養女兒沒用啊!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父母老了老無所依,所以女性的糟糕處境一直無限循環!

而現在呢?女孩一樣是父母的寶貝,各種教育開支和男孩一樣,原生家庭為女孩付出多少?所以女孩憑什麼不孝順父母?

每一個男性都想要娶到一個儀態大方,涵養不錯的女性做妻子,但是一個女孩的素質內涵,是父母花時間花錢花精力培養出來的。

而且古代女性什麼地位?拋開經濟基礎講權利和義務,就是耍流氓

現在女性和男性一樣受教育,一樣從事各行各業的工作,一樣為社會發展做出了貢獻!所以現在女性為社會盡了和男性一樣多的義務,自然可以享受和男性一樣多的權利!

中間您還提到了幸福力,也就是想要生活幸福,孃家婆家都要處理好,這個無置可否,但是你卻把不能讓婆家滿意完全歸結於題主做得不好,我就好奇了,您作為一個女人,怎麼就對女人這麼狠呢?

作為心理學90後學生,我告訴你,一個家庭和諧,是夫妻雙方和雙方父母共同努力的結果,丈夫在婆媳關係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不要什麼都賴在女人身上。

您這篇問答引起了好多男性的共鳴,引起了好多男性的思想高潮,甚至很多人在下面大呼過癮,但是這些男性在生活中多數是失敗者吧?

中國新一代的女性已經坐上了高鐵,那些坐著K字開頭的男性註定是要光棍的,高潮什麼?

還整天幻想著男權主義!甚至說什麼恢復三綱五常,這種男性怕是大清穿越來的吧?

經濟基礎決定家庭地位,現在女人結婚只是為了共建美好生活,並不是必需品,而原生家庭對女兒的付出也不比兒子少,所以女性就算嫁人了,照顧父母也是可以的。

再說說婚姻法,男方買的房子,女方以後拿不到,所以女人們多個心眼,自己的錢自己看著點,男性婚內出軌率百分之七八十,這是有數據在的!

女人啊,還是好好工作多賺錢最實際!別聽那些什麼三綱五常,你在家做得再好,離婚了依舊是一無所有,握在手裡的經濟,人脈,才是你的資本!

男性也是一樣的,放下直男癌那一套,將心比心,否則沒有哪個獨立女性會想要毀掉自己的美好生活,想不通去和你結婚!

我身邊有智慧的男性都有女朋友,或者已經結婚了,而那些又沒本事又直男癌的,還在天天說女生拜金!!!


老阿姨的少女心


按道理來說,你是沒有錯的,姑娘孝順自己孃家人,給點錢哪有錯,但是你忘記了,你已經結婚了,結婚了你組建了另外一個家庭,你就得也要顧及這個新家庭成員的感受,畢竟你要和這個家庭的成員生活一輩子。

雖然現在很多女人說,自己賺的錢想咋花咋花,愛給誰給誰,男人留幹嘛用的等之類類似於女權主義者的豪論,也引起了廣大的反響和支持。但是回過頭來,我們也不妨想想自己已經有家庭,而這個家庭是不是也有自己一半的責任在裡面。那個由這性子的公主,已經為人婦了。

我說說我身邊的例子,你可能就明白了。

我一個朋友,女的,現在都快40了,沒有結婚,人呢長得也算漂亮,學歷也還不錯,而且這個人挺上進的,可惜自己父親死的早,家裡就沒了支撐,姐姐出嫁的早,還有一個弟弟正在上學,還有一個病懨懨的母親,所以整個家庭的重擔就全壓在她一個人身上了。前後談了好幾個男朋友也都因為接受不了她的家庭而宣佈告終。我來說說原因,她一個月也就五千多塊,她大姐得了糖尿病,家裡的男人不管,隔幾天就要打胰島素,她給補貼,他弟弟上學,全花得是她的錢,她媽媽頭疼腦熱,也全是她照顧。她弟弟結婚,她把攢的家底全花了,還要幫她弟弟帶孩子。誰能接受這樣一個家庭,把一個人給死裡坑,孝順換來什麼,一輩子光棍,你能說這不孝順嗎?能劃分為蠢嗎?


第二個是我自己家的事情,我爸媽結婚的時候,家徒四壁,連像樣的被褥都沒有,後來兩個人齊心協力,生活慢慢的過上來了,但是,事情就來了,我外公有五個孩子,我媽為老大,下面是四個弟弟,這四個弟弟都不爭氣,可以說都很窮,要結婚,要養孩子,光靠我外公那點工資是遠遠不夠的。那麼手就伸到我家裡來了。結婚借錢支持、蓋房節前支撐、置辦農用拖拉機幾乎把我家掏空了,後來我外婆說我媽賺的錢就應該給他家一半。我爸媽那個時候勢單力薄,我外公家家族大,爸媽又是老好人,所以基本也沒怎麼拒絕,但是想想要是幾個舅舅爭氣,我外公外婆能體諒一下,我們家早都過上好日子了,何必要我到了高中才感覺日子不那麼苦了,才能買得起100元以上的鞋了。我爸媽也不用天天上班騎一輛騎了十幾年的自行車。想想都來氣。

第三個就是我妹妹,我妹結婚前經常補貼家用,我一直在外面,說起來也慚愧,我妹人大方,花錢手腳也大,基本家裡那段時間的東西包括爸媽的日常用品都是她買的,後來結婚了,也是經常買東西回來,當然現在生活條件好了,我爸媽也沒覺得什麼,有時候也會補貼,但是我堅決反對,有幾次跟我爸媽談,都嫁出去了,就不要再問我妹要錢了,家裡的東西,咱自己置辦,不要再花她的錢了。並不是嫁出去就覺得她已經是別人家的人了,而是她有了屬於自己的家庭,要為自己的小家多考慮,多孝順對方老人,多攢點錢她才能過的更好。


還有一個就是我們街道有個女的,結婚後,基本不幹活,吃好的、穿好的,天天麻將館,隔三差五就給孃家背東西,男人呢在工地上打工,累一天了,回來沒有口熱飯吃,還得把飯做好,端到麻將館,還挑三揀四,自己的孩子沒人管,整天野在外面。沒幾年,男的就得白血病死了,我們街道誰不知道是被累死的,如果這個女的會過日子,幫助男的扶持家裡,男的會這樣嗎?最後留下一個沒爸的孩子和無助的她,整天忽悠混。


錢不是衡量孝順的唯一標準,婚姻也講究平衡,孝順固然沒有錯,但是也要看看現在家庭的經濟狀況,我想你的父母也會理解,實際老人不需要太多的錢,多關心和陪伴就好了。


在某些方面,你也多為你老公想想,多為自己的孩子想想。

建議不周之處,還請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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