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擬規定:旅遊景區對年滿65歲老年人免收門票

四川新聞網成都7月24日訊(記者 陳淋 實習生 劉靜怡)

7月24日上午,四川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第一次全體大會舉行。會上,備受社會關注的《四川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條例修訂草案“)提交大會進行第三次審議。

四川新聞網記者從會上了解到,在前兩次審議中,備受社會關注的有關獨生子女“陪護假”的內容,在本次送審的條例修訂草案,沒有改變。條例修訂草案第三十條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日的護理照料時間,給予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七日的護理照料時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通過集體協商或者制定規章制度等形式確定護理照料時間。護理照料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在增加信息公開制度,完善老年人志願服務制度,老年人旅遊優待,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老年人權益保障情況等四個方面內容,此次提交大會審議的條例修訂草案均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其中,關於老年人旅遊優待,有常委會組成人員和調研意見提出,應當將進景區免票向全體老年人放開。經廣泛調研並徵求省發改委、旅發委等部門意見,省人大法制委員會認為,在中央全面推進國有景區門票降價的大趨勢下,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旅遊景區避開國家法定節假日(按國務院《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的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高峰期,在非國家法定節假日免費向六十週歲以上的老年人開放,是四川貫徹落實中央推進國有景區門票降價的實際舉措,是四川對接受地震災後授助重建的感恩回報,是對老年人能夠共享改革開放發展成果、保有健康生活質量的有效途徑,也是回應人民群眾的重大關切,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的具體舉措。

因此,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建議將條例修訂草案二審稿第四十九條第一款中“鼓勵”刪去,修改為:“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旅遊景區,對年滿六十五週歲老年人免收門票;對不滿六十五週歲老年人,在非國家法定節假日免收門票,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實行門票半價優惠或者免收門票。老年人憑身份證或者老年人優待證等有效證件享受相應優惠。”

本網(平臺)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四川新聞網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