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逆行撞车双双受伤起纠纷 人民调解化矛盾

电动车逆行撞车双双受伤起纠纷 人民调解化矛盾

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祝浩楠)7月19日,在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司法局西郊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室里,司法所长张丽萍和河南盛意律师事务所律师侯文博调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损害引发的赔偿纠纷。

电动车逆行撞车双双受伤起纠纷 人民调解化矛盾

调解申请人李先生是一名外卖送餐员,今年5月29日下午3点,他在送外卖途中被从南向北逆向行驶的刘女士撞倒在地,两人当时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各自所骑的电动车也都有损坏,经过交警部门认定刘女士负主要责任。由于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加之在赔偿金额上存有较大差距,当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转眼事情过去了1个多月,受伤的李先生无法正常上班,赔偿款又一直协商不成,无奈之下他来到西郊司法所请求调解,要求刘女士赔偿包括医疗、误工、拖车费、维修车辆等费用1800元。

接到调解申请后,张丽萍随即展开了实地调查,了解事情发生的具体情况。据李先生说,其所在的单位没有为他缴纳工伤保险,他每天只有接外卖单才有收入,他看病是自费,养伤期间耽误了工作,由此造成的种种损失,他认为都应该由刘女士来承担。而刘女士认为自己也受伤了,但并没有耽误工作,所以只打算赔偿李先生300元。

300元这个数字与李先生要求的1800元之间存有较大的差距,调解存在一定的难度,但看到双方都有尽早解决这起纠纷的意愿,张丽萍决定把双方请到司法所进行一场面对面的调解。

7月19日,张丽萍与开封市司法局指派的律师侯文博一起主持了这场调解。刘女士因事无法到达调解现场,故委托任女士作为代理人参加调解。

调解现场,李先生提供了共计529元的医药票据清单,但拿不出住院证明和误工证明,而刘女士一方仍然坚持只赔偿300元。

看双方都没有让步的意思,张丽萍与侯文博决定就赔偿金额问题与李先生进行单独的沟通。他们告诉李先生,首先他没有住院治疗,提供不出误工赔偿的证据,在家休息期间也不能说明就是因伤误工,所以这1000多元的误工费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且金额已经超出最低平均工资的标准,所以这个要求无法支持。

两位调解员还告诉李先生,在责任划分上,刘女士不是全责,他也是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因为当时他的车速的确比刘女士快,所以希望李先生可以降低要求,在已花费的医疗费用上进行协商。

随后,两位调解员又与刘女士的代理人沟通,告诉她: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的责任划分,刘女士要承担60%—80%的责任,目前李先生提供的花费在500元左右,按照之前刘女士愿意赔偿的300元,双方的差距已经缩小到了200元,希望刘女士一方在认识到自己逆行在先的错误做法后,也考虑李先生受伤更重的现实情况,适当提高赔偿金额。

张丽萍、侯文博一番动情入理的开导劝说,令刘女士一方认识到了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刘女士虽然因事未能到达调解现场,但打来了电话向李先生做了诚恳的道歉。

调解现场,双方达成共识,签订了调解协议:刘女士赔偿李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00元,双方再无其他纠纷。

调解结束时,调解员张丽萍和侯文博还不忘提醒双方,希望他们吸取这次的教训,进一步增强安全行车、文明行车意识,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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