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逆行撞車雙雙受傷起糾紛 人民調解化矛盾

电动车逆行撞车双双受伤起纠纷 人民调解化矛盾

映象網開封訊(記者 崔學慶 實習生 祝浩楠)7月19日,在開封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司法局西郊司法所的人民調解室裡,司法所長張麗萍和河南盛意律師事務所律師侯文博調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損害引發的賠償糾紛。

电动车逆行撞车双双受伤起纠纷 人民调解化矛盾

調解申請人李先生是一名外賣送餐員,今年5月29日下午3點,他在送外賣途中被從南向北逆向行駛的劉女士撞倒在地,兩人當時均有不同程度的受傷,各自所騎的電動車也都有損壞,經過交警部門認定劉女士負主要責任。由於雙方情緒都比較激動,加之在賠償金額上存有較大差距,當時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轉眼事情過去了1個多月,受傷的李先生無法正常上班,賠償款又一直協商不成,無奈之下他來到西郊司法所請求調解,要求劉女士賠償包括醫療、誤工、拖車費、維修車輛等費用1800元。

接到調解申請後,張麗萍隨即展開了實地調查,瞭解事情發生的具體情況。據李先生說,其所在的單位沒有為他繳納工傷保險,他每天只有接外賣單才有收入,他看病是自費,養傷期間耽誤了工作,由此造成的種種損失,他認為都應該由劉女士來承擔。而劉女士認為自己也受傷了,但並沒有耽誤工作,所以只打算賠償李先生300元。

300元這個數字與李先生要求的1800元之間存有較大的差距,調解存在一定的難度,但看到雙方都有儘早解決這起糾紛的意願,張麗萍決定把雙方請到司法所進行一場面對面的調解。

7月19日,張麗萍與開封市司法局指派的律師侯文博一起主持了這場調解。劉女士因事無法到達調解現場,故委託任女士作為代理人參加調解。

調解現場,李先生提供了共計529元的醫藥票據清單,但拿不出住院證明和誤工證明,而劉女士一方仍然堅持只賠償300元。

看雙方都沒有讓步的意思,張麗萍與侯文博決定就賠償金額問題與李先生進行單獨的溝通。他們告訴李先生,首先他沒有住院治療,提供不出誤工賠償的證據,在家休息期間也不能說明就是因傷誤工,所以這1000多元的誤工費不符合法律規定,而且金額已經超出最低平均工資的標準,所以這個要求無法支持。

兩位調解員還告訴李先生,在責任劃分上,劉女士不是全責,他也是需要承擔一部分責任的,因為當時他的車速的確比劉女士快,所以希望李先生可以降低要求,在已花費的醫療費用上進行協商。

隨後,兩位調解員又與劉女士的代理人溝通,告訴她:按照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的責任劃分,劉女士要承擔60%—80%的責任,目前李先生提供的花費在500元左右,按照之前劉女士願意賠償的300元,雙方的差距已經縮小到了200元,希望劉女士一方在認識到自己逆行在先的錯誤做法後,也考慮李先生受傷更重的現實情況,適當提高賠償金額。

張麗萍、侯文博一番動情入理的開導勸說,令劉女士一方認識到了自己應當承擔的責任。劉女士雖然因事未能到達調解現場,但打來了電話向李先生做了誠懇的道歉。

調解現場,雙方達成共識,簽訂了調解協議:劉女士賠償李先生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500元,雙方再無其他糾紛。

調解結束時,調解員張麗萍和侯文博還不忘提醒雙方,希望他們吸取這次的教訓,進一步增強安全行車、文明行車意識,以免給自己和他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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