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轎車借道行駛不小心發生交通事故

2018年6月11日01時48分,羅某鑫駕駛粵M7C879號牌小型普通客車行至G206線豐順縣湯南鎮實驗中學前路段時,與黃某駕駛的粵M71XX掛號重型普通半掛車又碰撞至豐達路口路燈杆,造成雙方車輛部分損壞、G206線湯南鎮豐達路口路燈杆損壞的交通事故。

小轿车借道行驶不小心发生交通事故

事故責任:

1、羅某鑫駕駛機動車駛入道路借道通行時未禮讓在道路內正常行駛的車輛優先通行,是造成此事故發生的全部原因,違反了《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構成此事故發生的全部過錯,應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黃某不承擔此事故責任。

小轿车借道行驶不小心发生交通事故

車輛借道行駛安全提示:

1. 我們開車準備右轉彎時,有的時候需要佔用公交車道的,因此不要在直行的地方右轉彎,容易被抓拍處罰的,在劃有借道的公交車道上,可以借道右轉彎。

2. 如果公交車道在路口沒有劃上“借道”字樣,不能佔用,必須找右轉彎的正確車道才行。

3. 在城市道路,為了減輕擁堵,在高峰時間段,比如早7點到9點,一般劃有時間點的私家車可以借道行駛。

4. 我們開車借道時,注意不能壓實線,應該在虛線處變道然後借道,不要再路口實線變道,否則會被抓拍。

5. 借道時,不能妨礙車道內正常行駛的車輛,比如公交車行駛,應該提前讓行,這樣才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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