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项目质量控制 券商投行执业升级

“我们公司最近正在加强项目的质量控制,合规部门和内核部门都在加强对项目的筛查。”在北京某大型券商投行部从事股权业务的刘伟(化名)对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估计公司会继续投入力量扩充质控、合规以及内核等后台人员。

在当前监管环境下,券商投行主动加强了内部审核以适应监管要求,未来投行业务或进一步向大券商集中。

投行内部主动审核趋严

“现在投行执业越来越谨慎。”刘伟感慨道,其供职的券商对质控把关非常严,正在成立专门的内核质控部门,在原有的质控环节基础上多加一道专门的筛项目的流程。

刘伟介绍,以前也有过这种非涉案业务的“挂钩机制”,只不过这次更加明确。之前的挂钩只是监管部门内部的一个执行动作,但近期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3号》(简称“13号文”)明确了“同类业务”的界定范围,对“同类业务”做出扩大性解释,规定凡是需要证监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都属于“同类业务”,与之前市场上的一些预期有较大出入。

“我们投行部上个月刚刚做了大调整,把原来内核的职能从质控部拆分出来,设立证券发行审核部,承担投行类业务内核等职能,现在整个投行委员会一片忙乱。”北方某中型券商投行部员工张成(化名)告诉记者,公司正就监管制度新变化进行反复学习讨论,尚未达成统一意见。

券商新设内部核查部门,是响应监管的一系列要求。在13号文下发之前,7月1日正式施行的《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简称“指引”)已经明确要求证券公司应当设立独立于投行业务条线的内核机构,且内核负责人不得兼任与其职责相冲突的职务,不**管与其职责相冲突的部门。“现在大家都一样,先把牌子挂起来,人员、制度慢慢完善。”张成表示。

投行业务向头部集中

“监管层把责任前置了,项目核查、保荐等工作责任更多地压在券商投行这端。预计券商会面临行业整合。”刘伟表示,其实近年券商投行业务的集中度已经在逐步提高,今年上半年的IPO等项目大都是大券商承做的,以后小券商想参与进来可能越来越难。

“将来做项目的时间肯定会拉长,小券商不容易生存,人员成本、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都没有优势。”刘伟说道,前几年西部某券商被处罚后,接连两年投行业务遭遇重挫,第一年还能勉强维持,第二年客户跟员工几乎都流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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