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抚州市政府研究,现将部分市政府领导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刘苍牧:市政府副市长
负责金融、政府法制、司法、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工作。
负责抚州市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牵头联系乐安县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
分管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协助负责脱贫攻坚、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交通(含交通安全)、公路、高速路政、海事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分管市扶贫和移民局、市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
联系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驻抚各金融机构(含银行、保险、证券、外汇)。
协助联系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市港航分局。
张朋:市政府副市长
负责农业开发、政务信息化、信息产业、邮政、通讯、无线电管理、行政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负责抚州市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牵头联系广昌县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
分管市农业开发办、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协助负责脱贫攻坚、工业、开放型经济方面的工作。
协助分管市扶贫和移民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
联系中国电信抚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抚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抚州分公司、中国铁塔抚州市分公司、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抚州分公司、市无线电管理局。
市政府其他副市长原负责和分管以上工作和部门的不再负责和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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