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甸縣五大機制提高政法服務水平

為增強政法幹警“四個意識”,提高積極作為,羅甸縣完善“五大機制”,不斷提高政法服務保障水平。

一是完善專群結合的人民調解機制。充分整合法律服務、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等資源,充實鄉(鎮、街道)綜合公共法律服務站和矛盾糾紛多元化調處工作站力量。統籌司法、公安、法庭、村(居)民代表、“兩代表一委員”、人民陪審員、巾幗調解服務隊工青婦等基層社會治理資源,健全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力爭實現182個行政村法律工作者全覆蓋。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益律師等第三方參與,提高矛盾化解成功率,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社會矛盾中的積極作用,築牢安全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上半年,各級綜治機關共開展矛盾糾紛排查277次,排查矛盾糾紛265件868人,成功調解224件,調解成功率為84.5%。縣矛盾糾紛多元化調解中心受理矛盾糾紛63件,調處成功60起,司法確認25起,涉及人數189人。各級人民調解組織調處各類矛盾糾紛377件,調解成功373件,調處成功率98.93%,發放人民調解“以獎代補”資金13.14萬元。

羅甸縣五大機制提高政法服務水平

宣傳活動現場

二是完善政法幹警服務群眾機制。定期組織政法幹警參與集中宣傳、入戶走訪等活動,加強警民聯繫,促進警民和諧。加強社區警務室建設和群防群治工作,落實網格化服務管理措施,建立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動態管理機制。注重發揮村支兩委、一村一警、群眾組織、治安積極份子和駐村工作隊的積極作用。繼續深化“大接訪、大下訪”、“開門接訪”、“開門評警”等活動,組織幹警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體察民情、服務群眾,不斷增強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著力增進同人民群眾的感情。

羅甸縣五大機制提高政法服務水平

宣傳活動現場

三是完善基層便民利民服務機制。繼續推進“兩所一庭一中心”建設,加大司法便民力度。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統籌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司法鑑定、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等資源,構建縱向覆蓋到村(社區),橫向覆蓋社會各行業領域的法律服務中心(站),滿足群眾基本法律需求。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立法律援助基金並納入同級財政保障,讓更多經濟困難的群眾能及時得到法律援助。

羅甸縣五大機制提高政法服務水平

糾紛調處現場

四是完善普法宣傳深入農村機制。深入開展以“法律七進”為基礎的全面依法治縣工作,針對法治意識薄弱的村寨積極開展貼近實際、符合羅甸少數民族特點的法制宣傳方式,“對症下藥”開展普法活動,切實增強群眾尊法、守法、用法觀念和依法維權意識,教育引導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依法維護權益、履行法定義務。繼續加大“148”法律援助精準扶貧工作力度,為貧困戶提供優質的、全方位的法律服務,絕不允許讓一戶貧困戶因缺少法律服務而致貧、返貧現象發生。出臺《關於開展“平安羅甸·法治羅甸”多元化宣傳工作的實施方案》,開展農民工維權、送法進易地搬遷安置點等宣傳活動26場(次),發放宣傳資料1.6萬餘份,解答群眾諮詢400人次,營造了我縣安定和諧的法治環境。同時,安裝村級廣播33個,並定期播放法律法規、治安管理、“防範邪教”、家庭倫理道德常識等內容。

羅甸縣五大機制提高政法服務水平

禁毒知識進校園

五是完善失信被執行人懲戒機制。健全完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公安、檢察、法院要加大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等失信違法犯罪的懲戒力度,對失信被執行人依法實施信用懲戒措施,實現訴訟誠信體系與有關社會誠信部門工作機制的協調聯動,形成懲戒失信行為的整體合力。上半年,共收案973件,結案567件,結案率為58.27%。嚴懲“老賴”,開展“雷霆二號”、“雷霆三號”系列集中執行行動,加大對被執行人法律制裁。

羅甸縣五大機制提高政法服務水平

群眾在學習憲法知識

來 源 | 羅甸縣政法委

作 者 | 劉年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