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来猜一猜这些是什么?
答案
特殊零件
这些特殊零件是用来做什么的?
枪支的“座子”
以上是拱北警方在搜查非法制造枪支配件工厂时拍摄的照片。
2018年5月9日,珠海拱北警方在东莞凤翠街捣毁一非法制造枪支配件工厂。下图为现场二楼“座子”组装作坊。
民警在清点扣押现场发现的“座子”
枪支一旦流入社会,危害巨大。在我国,贩卖枪支是严禁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那么,问题来了。
在严厉的法律条款下,到底还有谁敢铤而走险?在严密的打击下,他们又到底是如何进行“地下”操作的?面对狡诈的犯罪团伙,珠海警方又是如何侦破实施抓捕的?
贩枪团伙内部结构
原来,这是一个以苏某杰为首的网络贩枪团伙,且该团伙拥有制贩枪支窝点2个,代理商家4个、买点11个,涉及全国10个省、市、自治区。
贩枪团伙人员结构
嫌疑人苏某杰(男,30岁,广西钦州人)委托嫌疑人秦某升 (男,43岁,四川广安人)在其东莞寮步镇的五金加工厂生产加工气枪配件座子;
加工“座子”机器
嫌疑人杨某(男,20岁,四川广安人)充当机器调机员、陈某欧(男,27岁,四川广安人)是编程技术员 、夏某两(男,24岁,贵州黔东南人)为机器操作员。
工厂里生产“座子”的机器
然后由代理商李某鹏(男,21岁,湖北荆州人)、覃某弟(男,28岁,广东清远人)、李某胜(男,30岁,广西钦州人)、
蒋某粤(男,19岁,广东清远人)、戴某六(男,32岁,湖南溆浦人)等人通过QQ及微信在网上销往全国各地。民警现场搜查
他们是一个分工明确的“有组织”的贩枪团伙,以苏某杰为核心,其从生产到组装,到代理商已经发展成为了一条制、贩枪链条。
因为该团伙主要以生产制造枪支零件为主,并且藏匿于不同窝点,所以难以被发现。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8年3月初,珠海网警支队在工作中发现一条网络贩枪线索。于是拱北警方组织刑侦大队、网安大队成立专案组,联合开展侦查工作。
珠海警方出击,抓获全部嫌疑人
5月7日,专案组派出3个抓捕组共21名民警,奔赴广州、东莞等地展开实地摸查、抓捕行动。
然而在行动开始之初,工作进展并不像想象的那么顺利,6个嫌疑人的居住环境异常复杂,且都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他们的行踪一直飘忽不定。抓捕组在市局、分局的技术支持和保障下,日夜不停地开展摸查、跟踪、蹲点守候。
民警在清点扣押现场发现的“座子”
5月9日下午2时,广州抓捕组首先觅得战机,刑侦大队两名副大队长带领刑侦大队和网安大队的参战民警,在广州番禺陈边村附近抓获苏某杰等4名嫌疑人;东莞抓捕组当天也成功抓获蒋某粤等两名嫌疑人,并查扣涉案物品一批。
民警在搬运二楼的“座子”
5月17日专案组再次组织行动,当日下午4时许在东莞市寮步镇一精密五金加工厂抓获秦某升等4名嫌疑人,查扣生产原件、器件一批。
民警搬运“座子”
目前,10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对于涉枪犯罪案件,珠海警方一直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另外,作为群众,大家也要仔细阅读以下提示,防止自己“无意识”地违反到了相关枪支法律。
警方提示
《枪支管理法》有以下规定:
1.除国家指定的工厂制造和修理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制造、修理或装配。
2.除国家指定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单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枪支、弹药。
3.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手续批准,不得私自保存枪支、弹药。对于未经批准持有的枪支、弹药,必须送交当地公安机关,不得擅自处理。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制造、买卖或者运输枪支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小心!你的仿真枪其实算真枪)
(一)凡是制式枪支、弹药,无论是否能够完成击发动作,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
(二)凡是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包括自制、改制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对能够装填制式弹药,但因缺少个别零件或锈蚀不能完成击发,经加装相关零件或除锈后能够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
(三)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GA/T 718-2007)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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