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南:「一表一圖」爲組織處理措施提供操作指南

來源:隴南市紀委 發佈時間:2018-01-09 07:30 分享

去年以來,隴南市紀檢監察機關在監督執紀工作中運用組織處理措施對應表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分類對照圖,提高了運用組織處理措施的精準度,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理2054名黨員幹部,其中,運用組織處理措施處理475人,佔比達23%。

工作實踐中,由於組織處理措施散見於中央和國家層面制定頒佈的60多部法規文件中,涉及到這些法規文件的180多條條款,處理情形從較輕的“提醒談話”到較重的“組織除名(勸退)”共有34種,為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精準運用帶來了一定的困難。為此,隴南市認真學習中央紀委出臺的制度規定,對照中央和國家層面法規文件,將每一項組織處理措施的出處及對應條款進行一一梳理,以“表”的形式分類展現,並將13部省級規範性文件中的15條組織處理條款、9部市級規範性文件中的11條組織處理條款一併納入到“表”中,保證了制度的上下銜接,全面管用。同時,將34種組織處理按照被處理人的影響程度進一步細分,與“四種形態”中前三種形態分別對應,以“圖”的形式進行體現,讓每一種組織處理措施屬於何種形態更加直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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