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要求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老赖”这一称呼对于很多人已不再陌生,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本应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可今天却有名“老赖”理直气壮到利辛法院,强烈要求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老赖”要求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得知情况后,执行法官迅速赶到诉讼服务大厅接待该名被执行人。经了解,该名被执行人王某某涉及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经利辛法院调解,王某某继续履行商品房销售合同,于调解书签收之日起75日内支付剩余款项21万元及利息32550元。王某某未按时履行协议,原告依法申请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一直不予配合,案件执行推进缓慢,利辛法院依法将王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期,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案外和解协议,王某某已履行,但未告知利辛法院。于是7月18日上午,出现了王某某要求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的一幕。

“老赖”要求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你虽已履行和解协议,但未及时告知法院,且至今未缴纳执行费3538元,依旧不能对你的失信信息进行屏蔽。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的要求,更是强词夺理、无稽之谈!你未依法向本院申报财产,有履行能力而未及时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我们既可以对你实施拘留,也可以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要以为你现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了就万事大吉了,你的违法、犯罪行为已经发生了,不会因为你现在还了钱就一笔勾销……”执行法官义正辞严的话语令王某某如梦初醒,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早已经犯下,现在还来法院无理取闹更是错上加错,随后主动缴纳执行费,并签下保证书,表示不再纠缠法院对其进行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7月18日下午,利辛法院考虑到王某某能够主动与申请人和解并积极履行和解协议,依法将王某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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