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一住戶樓上是澡堂,樓下漏水!記者實探房管局,局長這樣做……

南陵一住戶樓上是澡堂,樓下漏水!記者實探房管局,局長這樣做……

最近,蕪湖市南陵縣的張大姐打電話向我們的欄目反映,自家樓上的鄰居開了個澡堂,導致他們家現在房子多處滲水發黴,無法住人。接到張大姐的投訴後,記者第一時間趕到了南陵縣。

張大姐告訴記者,早在2014年,她就在南陵縣的陽光商業廣場購買了兩套房產,分別位於一樓和二樓。可現在,三樓開了一間浴室,從此開始,她們家就滲水不斷。

張大姐表示,在她準備入住時,屋子裡到處都出現了滲水,甚至是發黴的情況。房子無法住人,更不能裝潢,但現在最讓她擔心的還是安全問題。

張大姐向記者介紹,裝潢師傅告訴她,這個房子上面的水池子超負荷了,長時間這樣,房子會存在安全隱患,所以張大姐要求將澡堂拆除。

那麼三樓的鄰居為什麼要建浴室呢?記者找到了浴室的所有者,前山商務酒店。

前山商務酒店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當時做防水措施的時候他不在場,不過接到張大姐的反映後,他們已經全部做了防水措施。

酒店的工作人員表示,她們接到張大姐的反映後,就開始採取相應的措施,確保樓下不會漏水。張大姐告訴記者,為了漏水的事,她多次找過酒店的負責人高茂華,可採訪當天,這位負責人不在酒店裡,於是記者通過電話和他取得了聯繫。

通過電話採訪,酒店負責人表示,若他們影響到了別人了,責任他們承擔;若沒有影響到別人,房子在沒有漏水的情況下,他們願意為張大姐補貼裝修費6000元,要是不夠可以再商量。

張大姐表示,她沒有拿負責人的6000元,自己更擔心安全問題。樓上建設浴室,到底會不會影響房子的承重呢?對於張大姐擔心的安全問題,這位負責人又有什麼說法呢?高經理告訴記者,浴室裡的水池是由鋼筋混凝土構成的,大約四十公分高,都是按照圖紙建設的。浴室開了有兩年的時間了,不會存在什麼安全問題。

由於雙方分歧很大,面對面調解難以實現。於是記者找到物業,看看他們有沒有辦法解決張大姐的煩心事。

南陵縣茗桂華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儲揚林告訴記者,由於澡堂的負荷力很大,下層又沒有加固,所以澡堂是存在安全隱患的。

儲經理表示,他們早就和酒店的法定代表人進行過溝通,但是沒有效果。物業沒有執法權,只有勸說權,最後沒有成功勸說業主回來住。他們表示沒有辦法解決此事,只能幫張女士上報問題。

儲經理向記者介紹,他寫了一份材料上報給了房管局的物業科,以及安監局。

既然問題早就上報,那麼問題為什麼還是沒有解決呢,記者帶著疑問找到了南陵縣安監局。

蕪湖市南陵縣安監局工作人員表示,職能是住建委主管的,屬於民事行為,而物業方面是物業管理的,也就是民事行為。

安監局臨門一腳,把球傳給了住建委,那麼住建委又是什麼態度呢?

蕪湖市南陵縣住建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房管局的物業科正在處理這件事。

於是記者來到了南陵縣房管局的物業科。

蕪湖市南陵縣房管局物業科工作人員許毅向記者介紹,一般正常情況下,他會按照安徽省住建廳69號文,報到住建委,住建委通過政務平臺,也就是函告城管局。

維權律師奚冬向工作人員提問,第一,作為科室部門,反映到局裡後,對於這種情況是不是違法行為,第二,行政處罰是房地產管理局做出的,那麼他這種情況是不是要根據法律規定對他做出行政處罰呢?

許毅表示,他們是沒有行政執法權的,這種情況涉及到多個部門,並且這個職能不是完全歸於他們。奚律師對工作人員說,處罰權都是在房地產管理局這邊,不是誰有執法權就推到哪一邊。蕪湖市南陵縣房管局物業科科長楊林冬表示,他們物業科會按照本身的職能,做出下一步跟局長彙報。

這位工作人員和局長進行了電話彙報,得知記者的來意後,房管局的顏局長表示,下午會來局裡處理這件事。那麼他的到來,事情會有轉機麼?

奚律師表示,我們在使用建築物的時候要有一個合理的限度,這個限度就是要在建築物設計完成時去承載重量,若超過負荷範圍內,就會給造成其他業主的一些損失。

蕪湖市南陵縣房管局局長顏慧精告訴記者,他們要深入瞭解澡堂的裝修,房主應該到他們物業公司進行裝修報備,若沒有報備,他們就要根據規定告知其有哪些違反規定的做法,這是房管局的工作職責。

顏局長表示,張大姐反映的問題歸房管局管理,而他們會作為牽頭單位,邀請相關部門一起調查處理。顏局長向記者介紹,第一,他們請質安站,質量安全部門來檢測浴池是否超重,以及其他的整體結構,第二,他們請市場監管部門,工商局來了解他的經營情況,相關手續是否辦全,若沒有辦全,那麼就採取處罰措施。在現場,顏局長還記下了張大姐的電話號碼,並告訴記者,會親自到現場瞭解具體情況。顏局長表示,下週之前,他會和物業科的工作人員去現場取證。發稿前,顏局長給記者打來電話,表示調查取證工作已經初步完成,同時也聯繫了酒店的法定代表人,目前負責人正在外地出差。7月17號,他們組織雙方當面調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