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一份結算單,債務莫名「膨脹」?檢察監督還原真相

因为一份结算单,债务莫名“膨胀”?检察监督还原真相

借款55萬元,一年後歸還53萬元,照理說這債應該還得差不多了,可是債權人突然表示原借款本金仍一分未還,並且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而這一切的依據是一份結算單。近日,紹興市檢察院成功抗訴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使當事人免於承擔大筆不合理債務。

因为一份结算单,债务莫名“膨胀”?检察监督还原真相

意外債務從天降 因一份結算單

2011年10月,因生意需要,田水林、施雅香夫妻二人向王偉借款55萬元,並出具了借條一份,還將其夫妻二人的一套房產作為抵押。為歸還欠款,在接下來的一年中,田水林多次向王偉轉賬共計約53萬元。

可是2015年6月,債權人王偉卻將田水林夫妻訴至紹興市越城區法院,要求他們歸還欠款。一審法院判令,田水林夫妻歸還借款本息7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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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歸還了大部分欠款,為何又突然冒出76萬元的債務?這要從一份結算單說起。

這份王偉出示的結算單于2014年簽訂,寫明,“本人田水林及妻子施雅香向王偉借款現金人民幣55萬元,並由我妻子名下的房產作為抵押。現經雙方結算,本人及施雅香尚欠王偉本金55萬元,利息21萬元,合計76萬元”,並附有田水林的簽名及指印。

已還欠款如何解釋 雙方各執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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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對於田水林已經歸還的53萬元又該如何認定呢?借貸雙方各有一套說法。

王偉辯稱,該53萬元款項中,27萬元為田水林夫妻向其支付的利息款,因為當時雙方雖未在借據上書面約定利率,但口頭約定月利率為6%;另外的26萬元屬於田水林歸還其另向王偉所借的款項,與訴訟中涉及的55萬元借款無關。也就是說,田水林夫妻2011年10月所借的55萬元,尚且一分都未歸還。

田水林對此說法並不認可,指出該結算單系被迫簽訂,應屬於無效,而其先前轉賬的53萬元正是對55萬元借款的歸還。

檢察機關依法抗訴 捋清債務雙方心服

面對莫名產生的債務,田水林夫妻難以接受。為此,夫妻二人以結算單內容不真實、利息畸高等為由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

紹興市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王偉主張的27萬元為利息款並無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民間借貸利率不得高於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而本案中6%的月利率明顯已超出法律保護的範圍,故田水林已支付的27萬元所謂“利息”中的一部分應衝抵借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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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既然王偉主張田水林支付的26萬元為另筆借款,則王偉應當證明該借款關係真實存在,而事實上,王偉無法提供借條、付款憑證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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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紹興市檢察院以原審判決認定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現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為由,向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近日,越城區法院再審撤銷原判,並判令原審被告田水林夫妻應歸還給原審原告王偉借款人民幣12萬餘元,並支付自2012年11月2日起至款項付清之日止以月利率一分半(0.015)計算的利息。

判決送達後,當事雙方均未上訴,田水林夫妻原本面臨的大筆不合理債務也隨之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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