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像國航這樣精緻算計用戶,在我眼裡永遠是侏儒企業

“技術的發展並沒有帶來信息對稱和透明,一些企業甚至利用人們的技術盲,強化不對稱和不透明,藉助技術設計條款陷阱,讓你輕易放棄你本不想讓渡的隱私,輕易勾選你非自願的條款,而且勾選了就不可逆。這樣的企業,體量再大,利潤再多,排名再靠前,都不會有什麼出息,在我眼裡都是侏儒企業。”

曹林:像國航這樣精緻算計用戶,在我眼裡永遠是侏儒企業

(圖片源自網絡)

總覺得我們的一些所謂“大企業”,一點沒有大企業應有的樣子。不是想著創新和卓越,不是做出有競爭力和價值觀的產品,而是整天算計用戶,利用信息不對稱給用戶挖坑,在細節上精緻地算計,精緻地坑用戶,精緻地謀那點小利。就拿國航來說,體量上是個大企業,但在對待消費者上,讓人感覺到的是十足的侏儒企業樣。

到上海出差返程歸京,在國航APP上訂的全價機票,第二天中午的航班,前一天晚上9點多就收到短信說“因天氣原因該航班被取消”――北京上海天氣都很好,怎麼提前10多個小時就以“天氣原因”取消航班?後來打電話確認才知道,其實無關天氣,是其他原因(跟航空公司打交道,很少能從他們嘴裡知道延誤和取消的真正原因,信息不對稱,他們說什麼就是什麼)。

想改簽,當天的票都沒有了,雙手一攤毫無辦法――只能退票。按規定,這種情況下消費者非自願退票,應全額退費。――我在電話裡提到這點後,國航接線員也確認了,非自願退票,當然全退。然後我就在APP上按操作程序退票了(你懂得,買票很容易,退票程序就很麻煩了,各種條款勾選供其審核)。不知道又掉進了哪個條款陷阱,幾天後的退款通知顯示,被國航收了123元的退票手續費。你妹啊,你航班說取消就取消,讓我承擔取消行程之損失,還收我退票手續費,還有天理嗎?

電話打過去投訴,好不容易接通,接線的服務員先確認了那趟航班確實取消了,然後問我有沒有收到取消航班的短信,什麼時候收到的。我開始不是太明白,你航班確實取消了,幹嘛要問我“有沒有收到取消航班的短信”,這有什麼關係呢,我在你們航班取消後退的票,不應該都“非自願退票”嗎?他一直不解釋為何要短信通知憑證,後來才弄明白他們的小心機:雖然我是在航班取消後退的票,但如果我在未收到短信的情況下取消航班,是我自己的原因取消行程――即使他們取消了航班,我也屬於自願退票,要收我退票手續費。而我如果能證明是收到“取消航班”短信後才取消行程,說明我是“知道航班取消才取消的行程”,才是非自願退票,他們才全額退。

這精緻的小心機,都用在這樣算計用戶上了!首先,取消航班,肯定是要發短信通知用戶的,用戶正常都會收到短信通知,用戶如果沒收到短信提醒,那是航空公司的問題;然後,航空公司什麼時候決定取消航班,什麼時候給乘客發的短信,用戶什麼時候退的票,這些數據航空公司都有掌握,為什麼還要用戶舉證?再者,常理應該是,航空公司取消航班後,這之後乘客所有的退票都應按“非自願退票”算,在退票程序上應該設定為無條件地全額退,而不應該再給退票者設置條件。你取消航班“違約”在先,用戶退票在後,之後用戶無論因為什麼原因退票,都應該推定為“因航班取消而退票”。整天忽悠什麼大數據,什麼人工智能,航班取消後這點兒數據智能都沒有,還讓消費者“被自願”退票,到底是人心機,還是技術心機?

我第二天中午的航班,前一天晚上航班就確定取消,當晚也收到航班取消的短信,第二天上午退票,理應在退票程序上推定為“因航班取消而取消行程”,而不是繼續給用戶設置退票門檻和條款陷阱。幸虧我手機裡存有航班取消的短信,如果沒這短信,我是不是還得找警察叔叔開個證明去證明“我是因為知道航班取消才退票的而不是因為自己原因”。時間的先後,不是已足以說明“航班取消-我才退票”的因果關係?你航班啥時取消的,乘客啥時退的票,你沒點兒那啥數嗎?

算計,這就是精緻的算計,明明是自己取消航班給乘客帶來麻煩,在退票問題上還算計乘客,玩條款陷阱,耍小心機小聰明。打電話投訴了,說他們審核後如果確證,應該會把錢退給我――可這都快兩星期了,並沒有收到退款。寫這篇評論時,看央廣網一條新聞說:機票退改費價格離譜,15家涉事企業被約談無人到場――看了一下15家涉事企業名單,其中有國航。

跟那些所謂的“大公司”打交道,類似的被算計無處不在,永遠不知道哪裡有個坑兒等著你,永遠沒有他們算計得精明,永遠別指望有真心誠意的優惠。

花錢買個套餐,分國內和省內流量,當然,前面要比後面貴。按常理說,在省內優先次序當然是,先用省內流量,再用國內流量。或者省內用省內,出省用國內流量――這樣出省時有較多的國內流量可用,可一些運營商設定的使用次序卻是:你在省內也優先使用套餐內的國內流量,國內流量很快用完了,出差時還得再購國內流量。不限流量套餐紛紛降價,然而媒體調查卻發現,很多APP內的彈幕、評論、分享等都不在定向流量範圍內,有些連廣告也要單獨收費。此外,三大運營商的不限流量套餐超出一定流量後都會限速。算計,這些都算精緻的算計,絞盡腦汁地沾用戶的便宜。

技術的發展並沒有帶來信息對稱和透明,一些企業甚至利用人們的技術盲,強化不對稱和不透明,藉助技術設計條款陷阱,讓你輕易放棄你本不想讓渡的隱私,輕易勾選你非自願的條款,而且勾選了就不可逆。這樣的企業,體量再大,利潤再多,排名再靠前,都不會有什麼出息,在我眼裡都是侏儒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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