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大學的學生,一年的生活費多少合適?

陌上煙雨情


1990年讀師專,三年的學雜費共550元,畢業時還退了30元。每個月學校發22斤飯票、35元菜票。父親每月給我100元零花錢,購日用品,我通常用不完,同學常借我的錢。三年師專,總共花了父母2686元。記得校食堂的青椒肉絲0.7元一份,土豆燒肉0.45元一份。到1993年春季,物價上漲了,青椒肉絲1.2元一份。不過,我要畢業走了。2005年到華師讀研時,桂元路飯館一盤青椒肉絲8元,看不到多少肉絲,2018年18元一盤,肉絲多了點。兒子讀高中,私人承包的食堂,生活不錯的,每天生活費24元,6元早餐,9元正餐,要宵夜的話,可從正餐費用中擠出來。今年6月上南京大學食堂吃了個正餐,12元,一天應吃30元。所以,大學生的生活費每月1200元是正常的,含日用品開支。衣服鞋帽開支另計。18歲後,家長可供給孩子基本所需,其他需求,如談朋友、旅遊、買手機電腦、培訓等,讓他打工掙錢,自己支配。以後租售同權政策推行開後,房子也不必買了。觀念變了,生活方式也會變。租房開支不超過月收入20%是正常的。由上可見,從1990年到2018年,生活日用品物價平均上漲到10倍,即當年一天吃3元可生活得不錯,現在得30元。至於學雜費,公辦高校已上漲30倍了。不過,我的財政工資由1993年的每月90元漲到現在的8000元(賬面工資,中高6級崗位),漲了近90倍,與日用品物價上漲比,與本地商品房單位價4600元比,我沒啥擔憂的。小城鎮工資如此,同類相比,深圳公辦教師每月財政工資應有5~8萬元(像我這個工齡的,實際上每月只有3萬元左右),因為那裡的房價至少是我這裡的10倍。每月給讀大學的孩子1200元是合理的,一線城市估計應給1500元才合理,多給是害孩子,少給可能侵害孩子在外面的尊嚴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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