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携毒终被捕 铤而走险为哪般

为谋取金钱利益,不惜铤而走险,以人体吞毒的方式运输毒品,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发财梦破碎了。2018年1月12日,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运输毒品罪依法批准逮捕。2017年的12月的某个傍晚,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闲来无事浏览网站加入了一个名为“捐肾群”的QQ群,随即,一个备注名为“缺钱找我”的陌生人主动让李某某帮他带货到指定地点,作为报酬一次性给付10000元。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同意交易后,一路在陌生男子的微信指挥下,从西宁坐火车到昆明,又坐大巴到瑞丽,最后辗转偷渡到缅甸,李某某在陌生男子的接应下,到达事先安排好的宾馆,在同伙的帮助下吞服42粒海洛因,之后当日在芒市机场准备登机回国时,被当地警方抓获,并在警方办案区内,通过体外排毒,共排出海洛因42颗,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依法打击毒品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们从未懈怠,从未手软。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已经不言而喻,深入人心、触目惊心。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为了金钱利益连自己的生命安全都不顾的人,何以谈社会责任?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所有的回报都需要勤勤恳恳的工作,踏踏实实的付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人体携毒被捕的案例给我们深刻的教育,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网络发展方一勃兴,犯罪手段便层出不穷,针对网络发展引发的犯罪现象,一是要法律至上,制度为先,惩防并举,教育监督并重。二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多措并举,惩治犯罪要出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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