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草案出炉!快看看你一个月能省多少钱

今日全国人大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28日。征求意见中明确了税率区间,个税起征提高到5000元后,你的纳税有何变化,征求意见中首次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个税草案拟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从公布的草案全文来看,此次修法的主要关键点和此前公布的关键信息相符合,包括了:

1、个税起征点拟由每月3500元提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2、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3、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4、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5、为堵塞税收漏洞,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还拟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6、明确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按照所取得收入的百分之七十计算;

7、本修正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修正案施行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修正案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本修正案第十七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即经营所得适用计算缴纳税款。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赴境外工作的中国员工人数不断增加,实践中企业和个人往往面临着更高的个税成本。

同时,明确了个税的税率,包括,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税法草案出炉!快看看你一个月能省多少钱

个税修正案此次已经交给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但未提请表决。

从各方反映的意见来看,此次大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包括: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6万元是否应该进一步提高?综合所得税率是否应该进一步调整,比如降低最高的45%边际税率?

另一个问题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会如何实施?由于这也是此次个税减税的重要举措,因此备受老百姓关注。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参考目前北京正常的收入水平和房贷情况,按照个人扣除五险一金后的收入在2万元左右计算,如果购买一套房贷在150万-200万元的普通五环外商品房,月供在1万元左右。目前剔除月供、个税后剩下的收入只有6880元/月,而个税改革后,收入结余可达到9255元/月,每月增加2375元的收入。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表示,增加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一方面能够有效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另一方面也能兼顾公平性。 “总体来看,《草案》中提及的住房贷款利息抵扣等规定,对于中等收入以上的人群来说,确实是重大利好。”

然而也有专家指出,由于房贷利息和住房租金所占收入水平不断攀升,专项附加扣除能够有效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也存在可能导致一二线房地产市场爆发的可能性。张波分析称,通过抵扣可以有效减少房贷利息支出对于实际收入的影响,会促使一部分人群加速买房等行为,但可以肯定的是,房贷利息的扣除一定是有标准和抵扣上限的。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表示,目前关于房贷利息抵扣的探索仅建立起了一个框架,配套尚不成熟,在届时的细则中,一定会分清刚需房与投资性住房的区别。至于具体征管方式,刘剑文透露说需要税务部门出台具体实施条例,这是下一步要考虑的问题,“《草案》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这次专项扣除是有机结合不同群体、不同家庭的需求,也是对人民利益的最大保护。减轻负担,让大家得到更多的实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