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 陝西將規範銷售電價分類和適用範圍

昨日,記者從陝西省物價局獲悉,8月1日起,我省將規範銷售電價分類結構和適用範圍。

據悉,結合國家和我省電價改革工作實際,將陝西電網和榆林電網現行銷售電價歸併為居民生活用電、農業生產用電和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價格三個類別,並積極創造條件,加快實現工商業用電同價。

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是指城鄉居民家庭住宅,以及機關、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集體宿舍的生活用電價格。城鄉居民住宅小區公用附屬設施用電(不包括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用電),電鍋爐用電,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電、社會福利場所生活用電、宗教場所生活用電、城鄉社區居民委員會服務設施用電以及監獄監房生活用電,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

農業生產用電價格,是指農業、林木培育和種植、畜牧業、漁業生產用電,農業灌溉用電,以及農業服務業中的農產品初加工用電的價格。其他農、林、牧、漁服務業用電和農副食品加工業用電等不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此外,工商業及其它用電價格,是指除居民生活及農業生產用電以外的用電價格。(記者鄭伊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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