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事例,岳父母在兒女小的時候就給兒子攢錢買了130平方的三室二廳的房子,女兒也覺得可以接受,到時房子給弟弟然後養老也主要由弟弟負擔,等到弟弟長大後娶了媳婦,這對岳父母對媳婦不是很滿意,媳婦自己經濟獨立對公婆也是愛搭不理,兩輩人住不到一塊了,這時岳父母就想靠女兒來養老了,但房子還是兒子的,女兒也不是純包子,父母一直以來都是偏佔兒子的,對女兒也造成了一定的傷害,女兒不肯這麼痛痛快快地養老,但平時衣服啊零用錢的還是會給父母,但對於父母想住到她家來的表示一直是拒絕的,為此和父母及弟弟的關係也是變得沒有以前那麼好。
雖然法律規定養老和遺產沒有關係,一分錢遺產得不到的子女也得贍養父母,這是道德要求,也是中華文化的美德。
但從風俗來講,一般情況下都是兒子養老,女兒適當到孃家探望並給父母一些東西和零花錢。但是女兒要是家庭比較富裕,要照顧孃家,或者孃家父母主動要求你來分擔養老,這也是義不容辭的。但要看具體情況。如果父母沒啥財產可繼承的話子女都要承擔養老責任,這個相對爭議較小,但如果父母的財產全部給了一個子女,卻要另一個負擔養老,這樣的父母即使得到未繼承財產的子女贍養也是不會很愉快的,即使子女不說,子女的配偶也會覺得不公平,在贍養時也無法做到心甘情願,自動自覺,如果適當給予部分財產,將使得兩個子女間和父女間的感情都得到融洽。
如果財產全給一個子女,但只給他權利,不給他義務,作為女兒的話對父母不可能太差,孝順老人還是大多數女兒的做人準則,但父母根深蒂固的重男輕女,卻會在內心深處刺激到女兒,當父女母女之間有矛盾的時候,這根刺就會使女兒糾結不安,對父母心懷不滿。
所以客觀來講有以下幾點:
01.女婿惦記丈人的房產,無論怎麼說都讓人側目!有本事女婿也掙兩套房子,一個大男人何必要仰人鼻息,整天琢磨著如何“拾人牙慧”,有出息嗎?
02.請記住,女婿是娶妻,不是“嫁人”!即便是老丈人有二十套房子,都給其兒子,不給女婿一套,女婿都沒有資格說三道四!
03.即便是女婿和夫人都有想法,和老丈人爭個公平高低,那也是夫人去“爭”才對。作為女婿,足夠聰敏的話就安安靜靜的靜觀事態發展就是了。假如夫人爭來了,不管多少有你的份,算你走運;沒爭來,你也只能認命——如果此女婿還有點骨氣的話!
04.作為女婿,別把眼睛盯在老丈人身上,而是盯在自己的那雙手上吧!想辦法通過自己的努力和勤奮,為自己和自己的妻子、兒子掙得一份家產,那怕是微薄!因為,只有如此,女婿才能像個男人一樣的挺胸抬頭,鏗鏘做人!至於要不要贍養岳父母,笑笑叔則傾向於,能力容許,還是贍養吧;能力不足,也別“打腫臉充胖子”了,總之,別太小家子氣了,人家把自己的閨女都嫁給了你,還抵不上一套房子值錢?要知道,好妻可是無價之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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