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通报八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9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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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荔波县纪委县监委将8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瑶山乡安监站副站长何云登在低保核查中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8月,瑶山乡海利组包村包组干部何云登,未按《贵州省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落实惠民政策行为规范(试行)》精神要求和乡政府安排部署,在未认真核实的情况下就将情况上报到乡社会事务办,导致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高桥村下利组居民覃某某享受低保待遇,该户从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领取低保补助金共计5592.1元。2018年5月25日,何云登受到警告处分。

二、佳荣镇林业站站长华廷俊在低保核查中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3月,佳荣镇人民政府安排华廷俊负责该镇高里村三组低保对象基本情况的摸底核查工作,在进行该项工作时,华廷俊未按要求入户落实低保核查任务,只是采取电话向村干部核实申请农户家庭人口是否有变化的方式来鉴别低保户,导致把不符合条件的高里村三组居民白某某户列为低保对象,该户从2017年1月至12月领取低保待遇共计7164.6元。2018年5月25日,华廷俊受到警告处分。

三、佳荣镇威岩村村委会主任欧锦果在低保核查评困中履职不力问题。2013年11月至2017年12月,欧锦果任威岩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在低保核查评定工作中,未认真按照《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荔波县人民政府每年下发的《关于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对低保对象进行核查,导致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威岩村八组舒X海从2013年3月至2017年12月领取低保金共9704.35元。2018年5月23日,欧锦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佳荣镇高里村党支部书记潘刚友在低保核查评困中履职不力问题

。2015年4月至2017年12月,潘刚友任佳荣镇高里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按照《荔波县2015年城乡低保减量提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民主评困”工作,导致长子在荔波县城购有商品房、次子购有五菱牌小型汽车的高里村三组居民白某某户从2015年4月至2017年12月期间,领取33个月低保补助金共13442.1元。2018年5月23日,潘刚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佳荣镇岜鲜村党支部书记潘仕勇在低保核查评困中履职不力问题。2015年5月至2017年12月,潘仕勇任佳荣镇岜鲜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按照《荔波县2015年城乡低保减量提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民主评困”工作,且在明知岜鲜村一组潘某某的儿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情况下,仍未将该户的情况上报镇社会事务办予以停发,导致潘某某户从2015年5月至2017年12月领取32个月低保金共26671.6元。2018年5月23日,潘仕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黎明关水族乡计生办工作员何克超冒领国家扶贫生态移民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2月,原翁昂乡启动实施扶贫生态移民项目,为使该项目顺利推进,该乡人民政府安排乡干部动员所包村的群众进行移民搬迁,每名干部动员户数不少于3户,并要求当地干部先动员自己的亲属带头移民。何克超为了完成工作任务,与堂哥何某平、亲戚何某涛两户协商,以该两户(何某平户4人、何某涛户4人)的名义申报参加移民,并在项目实施地获取两宗移民建房用地,2013年9月10日何克超以何某平、何某涛的名义,签领了该两户8人的扶贫生态移民补助资金,每人1.2万元共9.6万元,用于在项目实施地建私房。2018年5月21日,何克超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高级技工降至初级技工,其违法所获的9.6万元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七、甲良镇益觉村村委会主任莫治海克扣群众危房补助款问题。2014年甲良镇益觉村村民莫某某获得危房改造补助7000元后,该村村委会副主任莫治海从莫某某一折通上取走7700元,将5000元扣抵房款,1200元交给莫某某的妻子罗某某,克扣了莫某某的危房改造补助款1500元。2018年5月3日,莫治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获的1500元返还群众。

八、甲良镇2名镇村干部在低保核查中履职不力问题。周家富任甲良镇新场村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在开展2013年度至2016年低保核查工作时,没有按照要求对该村大利组享受农村低保的莫某生家庭人员户口、收支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未及时发现莫某生的二女儿莫某某同志工作及收入变化情况,工作核查不到位,导致莫某某2013年9月聘用为仁怀市第六中学(茅台高级中学)教师后至2017年3月共43个月违规享受低保补助4686元。2018年5月3日,周家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村大利组包组干部白志影受到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8起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正确履职,勇于担当。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专门安排、亲自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本部门专项治理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铁的纪律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同时,对查实的扶贫领域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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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全媒体中心 黎以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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